解锁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本次解锁的25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3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名:
胡兆彬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吴培治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媛媛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