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6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李立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变更的议案》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