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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邦高科: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1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豪安”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与张忠安、余菊美(以下将二人或合称为“交易对方”)共同签署《收购意向协议》;

?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最终收购价格将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进一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资金将由公司根据最终确认的交易价格,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募集资金等合理的方式筹集;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中,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交易尚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有权决策机构审议,能否通过决议或决议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内蒙古豪安全部股权,以期为公司拓宽主营业务范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协议各方将根据协商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提请相关决策机构批准,能否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并最终达成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双方将积极推进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最终收购价格将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进一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光伏光电产业园1号

3、法定代表人:张忠安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1MA0Q4PWC2E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头尾料、太阳能路灯及其边角料、光伏材料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太阳能光伏项目的开发、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8、主营业务

内蒙古豪安是一家以光伏硅片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太阳能单晶硅片、硅棒等。主要经营场地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现有员工约400人,2019年7月正式投产,目前已建成1.5GW单晶硅棒项目,预计2022年2月产能增加到3GW。生产的硅片产品主要规格为166mm、182mm及210mm等尺寸,主要客户为顺风光电,湖南红太阳光电、润阳光伏、潞安太阳能、金寨嘉悦、一道新能源等。

9、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持股比例
1张忠安90%
2余菊美10%
合计100%

10、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45,830.1735,775.42
净资产16,910.166,511.23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82,598.2634,147.58
净利润10,398.942,263.36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与交易标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1:张忠安,男,1976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现任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标的公司90%股权,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2:余菊美,女,197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现任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1和交易对方2为夫妻关系。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若成功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的主营业务,从目前以益智玩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拓展为以“益智玩具产业+光伏产业”双主业的发展局面,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法定程序、交易未正式实施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五、交易价格及资金来源

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资金将由公司根据最终确认的交易价格,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募集资金等合理的方式筹集。

六、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或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预计时间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的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三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或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七、风险提示

《收购意向协议》仅表示本次交易的意向,协议各方将根据协商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提请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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