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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会议;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现将2020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3名,人数达到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姜国梁先生拥有丰富的资本市场从业经验,独立董事丁问司先生多年从事汽车行业相关高等教育工作,独立董事黄桂莲女士多年从事审计业务,均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姜国梁先生,曾任中国一拖集团股份制改造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国一拖集团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038)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总经理助理,中国一拖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和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原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资深会士(FCS,FCIS),香港中国企业协会上市公司委员会副理事长职务;兼任思治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丁问司先生,曾先后任教于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工程学院机械学院;

曾任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学院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汽车工程系拓展教育主管副系主任;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兼任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教授(教育专家),广州市蕴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广州大华德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韶关液压件厂有限公司技术专家。拥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黄桂莲女士,曾于香港李卓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历任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部经理,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咨询经理,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拥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

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相关权利及义务,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保证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另外,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

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姜国梁战略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
丁问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
黄桂莲审计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关书面意见。

2020年度,我们未提出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事项,也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参加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缺席次数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姜国梁888033
丁问司888033
黄桂莲887033

相关提请、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相关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编制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相关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编制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相关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相关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各期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相关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相关事项。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要求和条件;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相关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相关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的意愿,有利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相关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理保护了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相关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相关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充分顾及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分别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相关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相关事项。

8、关于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股份回购有利于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同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等相关事项。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尽职地开展工作。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2019年度工作总结与2020年度发展战略、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2019年年度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席了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持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度,公司经营生产有序进行,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及对外投资等各方面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独立履职,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

2021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2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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