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广州市黄埔区枝山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丽娜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9)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拟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0)。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告附件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