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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药集团: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现就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建飞女士、独立董事钟柳才先生及董事陈洪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陈建飞担任。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任期届满。经换届选举,自2023年3月30日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念谊女士、独立董事黄言茂先生及董事陈洪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马念谊担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经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将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陈洪先生调整为陶剑虹女士。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马念谊、黄言茂、陶剑虹,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马念谊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专业背景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并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3.03.27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阅<2022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对外报出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听取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
2023.04.19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08.28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10.25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必要评估,并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认为其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且符合独立性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年报审计工作

在年报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中勤万信就年报审计的年度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记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要求其严格执行审计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其按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报告进行审阅。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确保了审计计划的有效执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情况。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落实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控制,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明确了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和应对措施,保证“三会一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实施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信息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审计,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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