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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3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开户行账户 类别账号2020年4月20日 账户余额账户外理财 余额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481960311797887,231.12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理财 专户4780677028154,520.01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320016586360525129297,515.14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110701002928007258226,886.65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理财 专户11070100292800818612,532.82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理财 专户5189000345102015,281.58
7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理财 专户80171000000034593,163.13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 专户1504000229980.27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 专户1504000327070.54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 专户4301006033664,213.76
1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理财 专户104311010400593181,247.38
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 专户112001880001486082,033.47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 专户9045000008510.36
1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理财 专户794002771.46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 专户2119000045921.24
16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 专户1880101001000805262,535.53
17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理财 专户1401200000000750223,001,103.71223,000,000.00
1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理财 专户4026101001000284445,179.17
1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理财 专户20010078801200001128931.63
2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理财 专户51070400000358142,001,164.31142,000,000.00
合计365,955,543.28365,000,000.00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题。除募投项目正常支出外,公司先后使用了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缴纳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偿还银行贷款等(上述使用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变更后的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项目完成情况
1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300,000,000.00300,000,000.00238,064,636.44已结题
2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200,000,000.00200,000,000.0071,404,786.15已结题
3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180,000,000.0027,301,774.5027,301,774.50已终止
4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151,588,000.00151,588,000.00135,364,882.99已结题
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00,000,000.00157,468,467.79157,468,467.79已终止
6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0,000,000.00120,000,000.0099,780,144.55已完成
7收购深圳市鹏70,644,000.0070,644,000.0070,644,000.00已完成
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30%股权
8超募资金缴纳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0.0020,000,000.0020,000,000.00已完成
9营销网络门店装修项目14,180,000.0014,180,000.005,259,812.23已完成
10以节余募集资金购买帅康29.54%股权304,531,532.21304,531,532.21304,531,532.21已完成
11以超募资金购买帅康60.46%股权592,468,467.79592,468,467.79592,468,467.79已完成
12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350,000,000.00350,000,000.00350,000,000.00已完成
合计2,603,412,000.002,308,182,242.292,072,288,504.65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072,288,504.6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65,955,543.28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均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形成,其中:用于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存放于理财产品专户的余额365,000,000.00元。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注重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二)因太阳能零售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节余了资金。

(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短期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增加了现金管理收益。

四、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65,955,543.28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安排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授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3.65亿元。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及理财帐户中的理财本金及收益到期后统一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及时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此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积极推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设,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日出东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日出东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日出东方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日出东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日出东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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