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其他股东:
鞠小平、何丽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拟按照增资前的持股比例同比例对江苏恒义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拟增资人民币5100万元,鞠小平拟增资人民币2212万元,何丽萍拟增资人民币1708万元,万小民拟增资人民币735万元,郑欣荣拟增资人民币147万元,邹占伟拟增资人民币9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恒义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57.14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257.14万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报备文件
《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