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莱克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4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于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

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

2、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鼓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9月3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激励计划中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高层管理人员(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以2020年9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8.25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2.51元/股。

独立董事:顾建平、周中胜、徐宇舟

2020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