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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药业:威尔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

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新租赁准则的修订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根据新旧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需要调整首次执行当年期初财务报表,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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