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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7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3,160,000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8月20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12月3日,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五)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6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六)2020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2020年6月18日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八)2020年8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0万股,授予价格为9.18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数量为168万份,行权价格为18.36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九)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公司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
(2)公司还需达到如下业绩条件: 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3,000.00万元;或者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7,100.00万元 (注:①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票、可转债及公司债券融资或收购资产的行为,则计算解除限售条件时应剔除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②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利润。)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条件中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成就情况的说明》(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66523_B05号):剔除2020年度发生的股权激励费用以及收购百炼集团产生的相关损益,公司收入为160,043.31万元,净利润为15,099.34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已达到业绩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事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档,分别对应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标准系数为1,1,0.8,0.5,0即: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11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级以上,本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100%。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序号姓名职务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高军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02040%
2易曼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02040%
3张 璟高级管理人员502040%
4申 龙高级管理人员502040%
5李史华高级管理人员502040%
6王卓明高级管理人员502040%
7吴淑怡高级管理人员502040%
8黄玉锋高级管理人员30124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380152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41016440%
合 计79031640%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7,900,000-3,160,0004,74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253,584,460+3,160,000256,744,460
总计261,484,4600261,484,460

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之外,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本次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116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83人,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7.20万份,行权价格为18.21元/份,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行权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行权的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行权办理解除限售、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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