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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7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影响。

2019年8月26日,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根据该通知,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需根据上述准则的变化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上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受影响的2018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列报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应收票据---8,630,011.16
应收账款-133,531,282.45-350,174,912.1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33,531,282.45-358,804,923.31-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64,165,937.17-334,763,183.0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64,165,937.17-334,763,183.03-
信用减值损失--3,857,148.43-1,007,611.88
资产减值损失-39,416,768.16-35,559,619.73-1,640,385.53-2,647,997.41

执行上述新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1、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执行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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