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公司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含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续聘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报酬等具体事宜。
此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审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