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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文灿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文灿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73号)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839,3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50,371,306.64元,实际募集资金788,928,693.36元。

截止2018年4月2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截止日余额
募集资金净额78,892.8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78,892.87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36.66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6.6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8,929.5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表决通过。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人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4451950104005370579,886.79-已销户
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1111425729300146970--已销户
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2013093029200048889--已销户
合 计79,886.79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78,892.87万元存在差额993.92万元,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993.92万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子公司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雄邦”)、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雄邦”)分别开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年4月24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南通雄邦、公司子公司天津雄邦已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4月24日,公司已同公司子公司南通雄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4月24日,公司已同公司子公司天津雄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雄邦自动变速器关键零件项目”和“汽车轻量化车身结构件及高真空铝合金压铸件技改项目”,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8,929.53万元。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集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78,892.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大华核字[2018]003068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2018半年报中披露使用24.07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但公司实际并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属于过渡账户,于2018年4月收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79,886.79万元;于2018年5月支付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汽车轻量化车身结构件及高真空铝合金压铸件技改项目)20,000.00万元;

于2018年5月和2018年6月合计支付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用于雄邦自动变速器关键零件项目)58,892.87万元;除上述转账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用账户的资金外,公司于2018年6月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993.92万元。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4.07万元,由于该账户属于募集资金过渡账户,无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错误的认为该部分利息收入属于节余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末将该部分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基本户。公司已将误转出的募集资金加计同期贷款利息(共24.45万元)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已投入承诺投资项目。鉴于误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较小,占用时间较短,且公司已归还,并支付了同期贷款利息,该事项已经得到纠正和补偿。公司已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除此之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038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文灿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文灿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文灿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18年6月末,公

司误以为募集资金过渡账户(无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利息收入24.07万元属于节余募集资金,故将该部分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基本户。截至2018年11月6日,公司已将误转出的募集资金加计同期贷款利息(共24.45万元)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鉴于误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较小,占用时间较短,且公司已归还,并支付了同期贷款利息,该事项已经得到纠正和补偿,未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78,892.8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8,929.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8,929.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雄邦自动变速器关键零件项目58,892.8758,892.8758,892.8758,926.3858,926.3833.51100.06%2020年2月-4,659.73不适用
汽车轻量化车身结构件及高真空铝合金压铸件技改项目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3.1520,003.153.15100.02%2019年4月6,265.05不适用
合计78,892.8778,892.8778,892.8778,929.5378,929.5336.66--1,605.3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截止2018年12月31日,“雄邦自动变速器关键零件项目”和“汽车轻量化车身结构件及高真空铝合金压铸件技改项目”尚未完全达产。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万里 张星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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