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1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 公司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 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3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并同意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