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
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和组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调查产品主要包括臂式升降机、剪叉式升降机和伸缩臂叉装车及其组件。反倾销调查期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反补贴调查期间为2020年全年。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7月2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
公司获悉,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出口商/生产商 | 倾销幅度 | 反倾销税保证金率 (调整补贴幅度后)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17.78% | 7.07% |
临工集团济南重机有限公司 | 275.06% | 274.86% |
获得单独税率出口商/生产商 | 56.55% | 47.42% |
中国其他出口商/生产商 | 275.06% | 274.86% |
(ITC)作出肯定性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后方才发布。公司及公司律师团队将继续努力,全力应对本次“双反”调查后续事项,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