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07,700,0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9.5434 |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汪昌云、毛庆传因公务未能现场参加;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段永秀因公务未能现场参加;
3、董事会秘书姜向东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7,699,000 | 99.9996 | 1,000 | 0.0004 | 0 | 0.0000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7,699,000 | 99.9996 | 1,000 | 0.0004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2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肖东、从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