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福蓉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07.0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7.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17日全部到账。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闽华兴所(2019)验字C-00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于2019年5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5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7,131,947.72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773,438.43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120,000,000.00元。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专户用途 |
福蓉科技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 | 78260188000572846 | 68,722,197.35 | 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 |
福蓉科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 | 119912465861 | 8,409,750.37 | 研发中心建设 |
- | 合计 | - | 77,131,947.72 | - |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品种 |
福蓉科技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 | 78260181001078252 | 1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福蓉科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 | 119912465861 | 2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 合计 | - | 120,000,000.00 | - |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19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受理银行 | 产品类别 | 金额 | 期限 | 收益率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 | 2019/07/08至2019/10/11 | 3.00%- 3.40%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4,000 | 2019/07/10至2019/10/10 | 3.95% |
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 | 2019/10/12至2020/01/12 | 3.85%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 | 2019/10/16至2020/01/16 | 1.30%- 5.42% |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会计师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蓉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四川福蓉科技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兴所(2020)审核字C-001号),发表意见为: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方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
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19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7,987.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451.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451.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线建设 | 不适用 | 30,000.00 | 不适用 | 30,000.00 | 13,285.85 | 13,285.85 | 16,714.15 | 44.29 | 已建成投入使用6条挤压生产线;1条高品质熔铸生产线;其余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 8,231.13 | 注1 | 否 |
2、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不适用 | 2,987.95 | 不适用 | 2,987.95 | 166.04 | 166.04 | 2,821.91 | 5.56 | 2021年 | 项目尚在建设中 | — | 否 |
3、补充流动资 金 | 不适用 | 5,000.00 | 不适用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不适用 | 37,987.95 | 不适用 | 37,987.95 | 18,451.89 | 18,451.89 | 19,536.06 | 48.5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已建成投入使用6条挤压生产线;1条高品质熔铸生产线;其余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