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9年12月20日到2020年3月23日,9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合理的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理财金额(万元) | 预计产品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1.460-4.000 | 7.62-20.88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万元)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94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无 | 1.460-4.000 | 7.62-20.88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2、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购买期限:自2019年12月20日到2020年3月23日,94天
4、挂钩标的:人民币3个月的SHIBOR
5、产品评级:低风险
6、理财产品托管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参考年化收益率:1.460%-4.000%
8、特别说明:本金安全,提供获取更高收益的机会;在持有至到期的情况下,产品可以保证客户本金不受损害。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方基本情况
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亿元) | 主营业务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96年 | 吴世群 | 23.75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同业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厦门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厦门市财政局,持股占比20.21%;第二大股东为富邦金控,持股占比19.95%。 | 否 |
2、受托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289.68亿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36.86亿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0.8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08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与受托方关系及董事会尽调情况
本次委托的受托方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13,671.05 | 151,789.84 |
负债总额 | 45,247.32 | 29,773.85 |
净资产 | 68,423.73 | 122,015.99 |
2018年度(1-12月) | 2019年前三季度(1-9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23.55 | 13,248.19 |
备注:2018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9.62%,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82%,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四
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 | — | — | 8,000 |
合计 | 8,000 | — | — | 8,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8,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1.70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暂未取得收益)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8,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7,000 | ||||
总理财额度 | 15,000 |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