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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6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持股5%以下股东孟迪丽女士未充分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之第5项即:“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之后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股份的,仍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之后的90日内,发生了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而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孟迪丽女士于2022年7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63%,减持后孟迪丽女士持股比例由原来的5.0862%降到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

根据孟迪丽女士向公司出具的《股票减持说明》,因其本人对规则的理解不充分,孟迪丽女士于2022年9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7%,本次减持后,孟迪丽女士持有公司股票7,945,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12%。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之第5项即:“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之后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股份的,仍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孟迪丽女士于2022年9月7日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股票行为,该减持日期仍在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且未在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减持计划,未遵守上述相关减持规定。

三、本次减持事项的致歉及处理情况

1孟迪丽女士向公司说明,此次减持发生未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之第5项相关规定的情形,属于对规则的理解不充分,并非主观故意为之,其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歉意。

2、孟迪丽女士承诺后续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承诺在未来3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后续如有减持需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后续将进一步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监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则,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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