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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关于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成都昊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普环保”)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0)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2020年8月5日,昊普环保与贷款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贷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昊普环保和练马林分别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和《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主要合同内容如下: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借款人:成都昊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2、借款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3、借款期限:合同下提用的每笔借款期限不长于12个月,且全部借款的到期日不迟于2021年8月5日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2、保证范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根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三)《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质权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出质人/借款人:成都昊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质押物:昊普环保拥有的2项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一种湿膜热管空调节能机组(专利号:ZL 2015 2 0349220.5)”和“一种用于通讯设备的户外电池防盗机柜(专利号:ZL 2015 2 0983990.5)”。

3、质押反担保范围:(1)质权人依据主合同和/或保证合同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2)主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代偿资金占用费等;(3)质权人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产生的费用;(4)质权人的其它费用和损失。

4、质押反担保的期间:至质权人对出质人/借款人的追偿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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