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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熊伟先生、卢伟东先生及董事长梁建华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熊伟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事项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19/3/161、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4、 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 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9/4/26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19/8/161、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19/10/25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范围、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地完成财务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2018年度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予以落实,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19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能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实际运作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19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工作。2020年,我们将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持续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记录》签署页)

熊 伟 梁建华

卢伟东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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