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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9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并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变化情况对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进行延长。

一、前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购买的最高价格为25.81元/股、最低价格为23.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12万元。

二、本次调整的项目内容

调整前: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

调整后: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修订稿)》。

三、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以来,受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发生较大变动等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0万股,支付的总金额1,712万元,在原定的回

购实施期限内,尚未完成本次股份回购。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障后续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进行延长,延长后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未来6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梁建华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熊明钦女士在未来6个月内均无减持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事项是结合公司股份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而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实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事项。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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