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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3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交易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子公司广西梅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厂房目前正处于筹建阶段,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预向广西南宁鑫梅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拟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事先审核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所有议案资料,基于独立判断,认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实际业务需要所发生,充分考虑了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业务和服务优势,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有着积极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不涉及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其他广西南宁鑫梅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35000
小计35000
合计35000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西南宁鑫梅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南宁鑫梅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7MA7B0TRB0D
成立时间2021-09-10
注册地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东路34号
注册资本(万元)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锦
股权结构钱锦持股比例95%; 钱利清持股比例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电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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