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485,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2%。本次质押后,方利强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3,10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的58.04%,占公司总股本的20.09%。
? 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与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27,664,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1%,累计质押股份58,3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45.67%,占公司总股本的22.06%。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质押的情况
注:浙江诚邦控股有限公司系方利强先生持有100%股权的企业。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方利强 | 是 | 13,000,000 | 14.21 | 4.92 | 否 | 否 | 2023.1.12 | 2026.1.5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浙江诚邦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 |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方利强先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所持本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其所持股份质押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64,264,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45.67%,未达到50%。
4、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5、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个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个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方利强 | 91,485,422 | 34.62 | 40,100,000 | 53,100,000 | 58.04 | 20.09 | 0 | 0 | 0 | 0 |
李敏 | 36,179,000 | 13.69 | 5,200,000 | 5,200,000 | 14.37 | 1.97 | 0 | 0 | 0 | 0 |
合计 | 127,664,422 | 48.31 | 45,300,000 | 58,300,000 | 45.67 | 22.06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