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年12月17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后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同时承接广发证券对公司2018年可转债持续督导职责。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21年2月8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各分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民生银行太仓支行 | 630640118 | 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630629840 |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630629911 | 综合楼项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全部销户完成。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为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如皋支行 | 1111221129000299867 | 美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苏州银行南通分行 | 51508200000927 | 塞尔维亚(三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中国银行如皋支行 | 49107531019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