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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高科:金海高科: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9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自有资金2,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江苏信托·富居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10号公告),同意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金海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进出口”)于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计划私募产品江苏信托?富居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05.4%54.15
产品期限收益类型结构化安排参考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如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6个月非保本型--

7、风险控制措施:本项目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土地抵押、常熟瑞锦股权质押、资金封闭监管等,抵押土地位于苏州市高新区通安板块。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还款提供流动性支持。

8、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6月17日。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为债权类资产,具体产品为“江苏信托?富居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具体项目是向常熟瑞锦发放可续期贷款,金额不超过13亿元,用于常熟市2020A-007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该信托计划由江苏信托承担主动管理责任。

(三)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最终使用方相关其他情况

1、资金最终使用方

名称:常熟市瑞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最终使用的项目:常熟市2020A-007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

经营状况:常熟瑞锦成立于2020年6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谢金雄。注册资本为6,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主要股东为苏州市碧桂园不动产开发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为90.86%。

资信状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信息,常熟瑞锦无正在进行或尚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信息,亦未发现常熟瑞锦存在被执行及失信被执行记录。

2、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常熟瑞锦资产总计18.85亿元,负债总计8.42亿元,货币资金2.53亿元,存货16.17亿元,预收账款3.31亿元,资产负债率44.67%。2020年度营业收入12万元,净利润-1,903.35万元。

3、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项目设置了如下主要的增信措施:

(1)抵押增信:放款前常熟瑞锦将其苏州市通安地块(苏地2020-WG-45号,初始抵押率约为69.82%)提供抵押担保。

(2)股权质押:常熟瑞锦股东以其持有的常熟瑞锦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集团增信:碧桂园集团出具承诺函为债务人还款义务提供流动性支持。

(4)销售回款监管:项目在招商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预留信托印鉴,设置销售返投上限。

(5)设置保证金质押条款:销售至30%,不低于30%的保证金质押;销售至50%,不低于60%的保证金质押;项目销售至70%,不低于100%的保证金质押。

(6)江苏信托派驻人员全程现场监管抵押项目,共管章证照。

4、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资金的最终使用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 风险控制分析

针对本次购买信托产品,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为风险适中。公司本次运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预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江苏信托成立于1992年6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胡军;注册资本为876,033.66万元;主营业务为金融信托业务,主要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信托资产总额2,807,425.74万元,货币资金23,714.8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56,268.30万元、净利润194,413.77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江苏信托,江苏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233,866,188.221,217,012,230.05
负债总额371,335,006.15330,709,781.94
资产净额862,531,182.07886,302,448.11
货币资金378,278,012.03275,932,286.08
项目2020年1-12月2021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53,563,506.922,678,491.21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银行理财产品1,5001,50013.520
2信托理财产品1,000--1,000
3证券理财产品2,000--2,000
4信托理财产品2,000--2,000
合计6,5001,50013.52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5.8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0.14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5,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25,000
总理财额度30,0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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