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应流股份以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0 号)核准,公司向长三角(六安)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交控招商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和生等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207,74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799,983.2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0,481,616.5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18,366.62元。截至2019年11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5-7号)验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及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
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累积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高温合金叶片精密铸造项目 | 117,680.00 | 42,372.29 | 22,282.10 |
2 | 偿还银行借款 | 28,500.00 | 18,159.55 | 18,159.55 |
合计 | 146,180.00 | 60,531.84 | 40,441.65 |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1、应流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应流股份以18,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国元证券对应流股份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