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2211号《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业绩未达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中13名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据此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3.45万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310,574,706元减少为308,740,206元。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57.470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874.0206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057.470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874.020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根据实际回购注销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