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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应急: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及重大决策中的作用,现将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基本情

况如下:

王芳女士,1962 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金融学副研究员。现任同策房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褚国弟先生,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3月至2002年9月,任浙江风华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10月至今,任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现任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慕容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左正道能源信息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丰和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吴振宇先生,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9月至2007年11月,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部高级经理;2007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杭州五联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杭州中翰普华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1月至今,任杭州瀚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杭州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翰联合(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9次审计委员会、6次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王芳12 12 12 0 0 否 0

褚国弟12 12 2 0 0 否 2

吴振宇12 12 2 0 0 否 1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结合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而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式,向七名发行对象累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99,275,36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2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99,999,992.7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414,410.7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88,585,582.01元,已于2020年8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实施情况符合原定计划,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剩余少量利息结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2月3日公告注销。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已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回报的现状,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增加公司各类业务的资金及日常经营活动。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披露的各项信息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认为公司能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能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益,并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障。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机构审计,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审批,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1年,我们将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继续努力。

述职人:王芳、褚国弟、吴振宇

2021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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