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好的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优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决定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原来的3人增加至5人,相应调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数的条款。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包含一名专业会计人士,并由专业会计人士担任召集人。 |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至少包含一名专业会计人士,并由专业会计人士担任召集人。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担任召集人。 |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并担任召集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担任召集人。 |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并担任召集人。 |
上述制度的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