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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达半导: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8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须知 ...... 3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8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已经登记确认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请于会议当天9:30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会议登记终止。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15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公平高效,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一项议案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可参见公司2021年1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斯达半导: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股东进行现场表决时,应详细阅读现场表决票上的说明,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表决单上“同意”、“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并在“股东或代理人签名处”签名。若在表决栏中多选或未做选择的,视为该投票无效。现场表决期间休会,不安排发言。

七、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议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八、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10:00点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988号本公司会议室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与会议人员: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他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沈华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会议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股东及其他出席列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大会参会须知

四、提议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股东代表2名,律师、监事各1名)

五、宣读并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发言,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解答或说明。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号)核准,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10,606,060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3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60,000,0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170,606,060.00元人民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03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56号)审验确认。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尚需工商机关核准,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拟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606,060元。
2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0,606,060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次有权授权机构批准作出新的决议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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