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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达半导: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斯达半导”、“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规性出具如下说明: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10月26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33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10,606,060股,符合贵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000股新股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330元/股,发行股数10,606,060股,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800.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303,03099,999,900.006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09,636234,179,880.006
3巴克莱银行BARCLAYSBANKPLC469,696154,999,680.006
4郭伟松757,575249,999,750.006
5UBS AG606,060199,999,800.006
6J.P. Morgan Securities plc454,545149,999,850.006
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72,727452,999,910.006
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24,242106,999,860.006
9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1,887,878622,999,740.006
10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909,090299,999,700.006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6,363176,999,790.006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1,818208,499,940.006
13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45,454509,999,820.006
1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7,94632,322,180.006
合计10,606,0603,499,999,800.00-

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1年10月11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过程和情况

(一)本次发行程序

日期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25日 (周一)2、主承销商收盘后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3、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7日 (周二至周三)2、接受投资者咨询
T日 2021年10月28日 (周四)2、上午12:00前接受申购保证金; 3、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4、对拟配售对象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5、根据询价结果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2021年10月29日 (周五)1、向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
日期时间安排
T+2日 2021年11月1日 (周一)1、向未获配售的投资者退还申购保证金; 2、接受获配对象补缴申购余款
T+3日 2021年11月2日 (周二)1、接受获配对象补缴申购余款; 2、会计师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
T+4日 2021年11月3日 (周三)1、将募集资金净额划付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2、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验资
总序号序号认购主体名称
前二十大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共20名)
11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2铭基国际投资公司-MATTHEWS ASIA FUNDS(US)
3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4嘉兴兴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66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7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88摩根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摩根中国A股市场机会基金
99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
1010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111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2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13UBS AG
141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1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总序号序号认购主体名称
161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1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新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81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919阿布达比投资局
2020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鼎晖稳健成长A股基金(交易所)
基金公司
21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2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4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6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7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8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9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10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1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1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14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15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16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17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18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19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20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2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22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23浦银安盛管理有限公司
4424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25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26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27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48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2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4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25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7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序号序号认购主体名称
55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9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1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
581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592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603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14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25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36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641韩国投资信托运用株式会社
652弘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63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74上海固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85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96国投聚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7浙江韶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18梧桐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29上海云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310华平投资(中国)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7411厦门航空投资有限公司
7512毅达融京资本服务公司
7613北京诚天九投资有限公司
7714上海磐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815上海钧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916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8017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18五矿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8219上海世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320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8421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22上海深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623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724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825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8926南京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27伟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9128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229上海润晖投资有限公司
9330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总序号序号认购主体名称
9431源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32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633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734高榕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835上海博鸿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36浙江晨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37广州鑫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138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0239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0340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441深圳正圆投资有限公司
10542上海晨燕资产管理中心
10643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074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845徐州博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946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1047天津易鑫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148北京鼎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249上海丹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11350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451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552北京宏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653中兵财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754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855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11956吉林长白山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三)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1年10月28日9:00-12:00,簿记中心共收到16单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具体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数量(股)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其他355.0010,000303,030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340.1823,418709,636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330.0057,500-
4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BARCLAYSBANKPLC其他400.0310,000469,696
390.0312,000
380.0315,500
5郭伟松自然人401.0010,000757,575
380.0025,000
320.0034,000
6UBS AG其他400.0011,800606,060
375.8820,000
7J.P. Morgan Securities plc其他423.2713,000454,545
362.1515,000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数量(股)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
8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319.8112,400-
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378.0015,1001,372,727
357.0030,200
335.0045,300
1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333.8810,700324,242
11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其他350.0059,3001,887,878
332.0062,300
12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其他340.0030,000909,090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350.2016,600536,363
340.0017,700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355.8314650631,818
335.6820850
321.6823300
15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他353.00510001,545,454
16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330.006325097,94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303,03099,999,900.006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09,636234,179,880.006
3巴克莱银行BARCLAYSBANKPLC469,696154,999,680.00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月)
4郭伟松757,575249,999,750.006
5UBS AG606,060199,999,800.006
6J.P. Morgan Securities plc454,545149,999,850.006
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72,727452,999,910.006
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24,242106,999,860.006
9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1,887,878622,999,740.006
10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909,090299,999,700.006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6,363176,999,790.006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1,818208,499,940.006
13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45,454509,999,820.006
1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7,94632,322,180.006
合计10,606,0603,499,999,800.00-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1年7月2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736)。

2021年10月11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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