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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审众环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截至2023年末,中审众环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中审众环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

(二)执业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众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中审众环建立了服务支持体系及后台支持团队包括技术、质控、信息系统、估值等多领域专家。

项目合伙人谢卉女士,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杨胡伟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项目合伙人谢卉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胡伟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四)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中审众环运行完善的业务咨询机制,保障业务获得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其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审计过程中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运行完善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中审众环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程序,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等。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建立在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并开展实质性监控。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综上,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各项质量管理的措施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方案及履职情况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合并财务报表等。中审众环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满足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中审众环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进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公司审计项目的人员配置、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众环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审众环通过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来确保全体员工对公司信息保密。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中审众环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六、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对中审众环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后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众环及其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不存在违反审计规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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