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52,239,509.3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2,239,509.3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70,165,770.24元。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存在因可转债转股而引起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拟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
三、董事会意见
2019 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