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度的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丁鸿雁女士、王磊先生、董事长窦勇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丁鸿雁女士担任。上述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审计事项相关工作提出了丰富的意见和指导。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听取或审议议案11项,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历次会议并重点审议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认真发表审核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在公司审计与内控体系高效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 2025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2025年8月18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议 | ||
| 2025年10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5年12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有关进展沟通情况呈报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分别经公司 2025 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和评价,对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及规范性进行了重点评估。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全面指导。认真审议审计部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核心方向与重点任务,全程跟踪督促审计计划落地执行;针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专业、可行的指导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未出现重大差错及重大违规问题。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进行逐一审慎审阅。经审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报告内容与格式全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监管要求,真实、客观、公允、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信息披露准确无误,不存在虚
假记载、重大遗漏等情形;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重要会计判断事项,亦无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未发现财务报告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风险。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相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已构建完善、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实现持续稳定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运转顺畅,全面达成内部控制预期目标,对经营管理全流程、各环节实施有效管控,切实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助力公司发展战略稳步推进,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架构科学合理,制度体系完整、运行规范、管控有效,完全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关于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要求,能够充分适配公司日常管理与长远发展需求。
5、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审议及信息披露等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2025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专项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跟踪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6、协调内外部审计及相关方沟通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了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审计效率,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助力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障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助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