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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鸥股份”)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527号文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7日)收市股本总数91,47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2.50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7.55元/股。海鸥股份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21,048,866股,股本总数增加至112,518,866股。

鉴于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最终内容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序号修改前条款修改后条款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47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518,866元。
2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147万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2,518,866股,均为普通股。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

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备案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具体事宜的议案》、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具体事宜有效期限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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