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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发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3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子公司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骏陶瓷”)的部分土地和房产为抵押物,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现就相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基本情况

1.借款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道南支行

3.贷款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4.贷款期限:13个月

5.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6.贷款抵押物:联骏陶瓷名下产权清晰、合法拥有的三处土地及四处房产(土地:潮府国用(2007)第01811号、潮府国用(2007)第01812号、潮府国用(2007)第01810号;房产:粤房地证第C5315371号、粤房地证第C5315372号、粤房地证第C5315373号、粤房地证第C5315374号)

二、抵押贷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

公司本次抵押贷款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抵押贷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贷款协议及其他

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抵押贷款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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