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67 公司简称:鸿远电子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郑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永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规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并关注“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元六鸿远、鸿远电子 | 指 |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元陆鸿远 | 指 | 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鸿远苏州 | 指 | 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鸿远成都 | 指 | 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鸿远合肥 | 指 | 元六鸿远(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鸿远泽通 | 指 | 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创思北京 | 指 | 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鸿立芯 | 指 | 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鸿启兴 | 指 | 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鸿鑫特 | 指 | 天津鸿鑫特电子有限公司 |
鸿安信 | 指 | 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创思上海 | 指 | 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创思香港 | 指 | 创思(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ISO9001 | 指 |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JB9001 | 指 |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颁布的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IATF16949 | 指 | 国际汽车工作组(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发布的国际汽车质量技术规范《汽车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
MLCC | 指 | Multi-layer Ceramic Capacitors,多层瓷介电容器,是由印好电极(内电极)的陶瓷介质膜片以错位的方式叠合起来,经过一次性高温烧结形成陶瓷芯片,再在芯片的两端封上金属层(外电极),形成一个类似独石的结构体,也被称为独石电容器。 |
SLCC | 指 | Single layer Ceramic Capacitors,单层瓷介电容器,是以单层的陶瓷介质为主体,在正反两面以薄膜工艺形成引出端,并以金层作为最外层电极,通常也称为芯片电容。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 |
本财务报表 | 指 | 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上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鸿远电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 Yuanliu Hongyua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ONGYUAN ELECTRONIC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郑红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邢杰 | 单思齐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
电话 | 010-89237777 | 010-89237777 |
传真 | 010-52270569 | 010-52270569 |
电子信箱 | 603267@yldz.com.cn | 603267@yldz.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5号楼3层3-2(园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1年12月6日,公司成立时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3号(园区);2011年12月13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013年4月12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5号楼3层3-2(园区)。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2600 |
公司网址 | www.yldz.com.cn |
电子信箱 | 603267@yldz.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鸿远电子 | 603267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罗军、邹凯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502,200,719.25 | 2,403,105,889.49 | 4.12 | 1,700,035,35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04,602,799.49 | 826,736,985.06 | -2.68 | 486,068,659.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83,885,739.07 | 811,916,354.37 | -3.45 | 470,671,307.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467,661.24 | 532,781,780.48 | -32.91 | 153,175,622.63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005,617,435.19 | 3,309,218,949.99 | 21.04 | 2,587,698,022.63 |
总资产 | 5,341,924,381.07 | 4,327,435,704.45 | 23.44 | 3,156,091,286.6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48 | 3.57 | -2.52 | 2.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48 | 3.57 | -2.52 | 2.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39 | 3.51 | -3.42 | 2.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98 | 28.17 | 减少6.19个百分点 | 20.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42 | 27.67 | 减少6.25个百分点 | 20.1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外部经营环境复杂多变,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努力保证了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实现了营业收入的稳中有升,较上年同期增长4.12%,但由于代理业务毛利率的下降、研发投入的较快增长以及客户回款不及上年同期带来的信用减值损失的大幅增加,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此外,为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及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加大了备货力度,带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多,使得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91%。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02,942,186.85 | 688,932,584.97 | 550,905,858.68 | 559,420,088.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8,880,592.14 | 226,875,064.20 | 182,956,048.86 | 135,891,094.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57,246,262.86 | 223,607,585.04 | 180,826,989.18 | 122,204,901.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261,610.49 | 275,464,280.60 | -72,794,025.71 | 363,059,016.8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825.77 | 1,660,868.17 | -275,382.6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1,279,533.10 | 6,344,887.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889,647.09 | 14,912,423.92 | 10,024,656.1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079,143.25 | 590,029.74 | 3,132,955.77 | |
债务重组损益 | 25,099.0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22,478.73 | 主要为公益性捐赠支出 | -988,299.75 | -1,070,662.50 |
小计 | 24,110,485.84 | 17,479,654.23 | 18,156,454.3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93,425.42 | 2,659,023.54 | 2,759,103.04 | |
合计 | 20,717,060.42 | 14,820,630.69 | 15,397,351.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8,257,785.71 | 147,146,238.70 | 18,888,452.99 | -93,846.22 |
应收款项融资 | 154,528,811.69 | 93,886,344.87 | -60,642,466.8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3,500,000.00 | 67,500,000.00 | 24,000,000.00 | |
合计 | 326,286,597.40 | 308,532,583.57 | -17,754,013.83 | -93,846.22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以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引,锚定既定的任务目标,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持续强化市场开拓,继续深化科技创新,竭力保障生产交付,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凝心聚力、内外兼修、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满足客户需求,推进企业经营发展。2022年,公司在北京、苏州两地聚焦瓷介电容器、滤波器等核心产品和技术,加速推进产品的系列化、国产化、产业化建设的进程,扎实有序开展瓷介电容器用瓷料研制及应用;在成都基地布局的微波模块、微控制器及微处理器的部分产品实现量产和销售;在合肥布局了新的产业基地,主要围绕陶瓷线路板、陶瓷管壳等产品进行研制开发及产业化实施。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的自主可控能力不断加强,同时进一步扩充了产品品类,持续向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220.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其中自产业务实现收入137,302.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代理业务实现收入110,393.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0%。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0,460.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8%。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一)砥砺前行,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外部经营环境复杂多变,公司采取多项举措,努力保证了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经营业绩基本与上一年持平,营业收入25.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略有下降,较上年同期降低2.68%。
2018-2022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二)科技创新持续发力,科研成果继续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9,869.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39%,占自产业务收入比例7.19%,占收入总额的3.94%。公司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瓷介电容器及瓷料、滤波器、微波模块、微控制器及微处理器、陶瓷线路板和陶瓷管壳等产品,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研发活动,公司在重要项目的技术攻关、新品开发上都取得了突破和进展。
1、瓷介电容器产品
公司在高可靠领域,进行了大功率射频微波多层片式瓷介电容器的扩展,完成了脉冲多层片式瓷介电容器的研制,实现了金端多层瓷介电容器全电压、全尺寸覆盖市场需求,以上产品均已实现批量供货。同时,公司在单层瓷介电容器的基础上进行了系列化扩展,横向拓展了薄膜微带电路等产品并已实现量产和供货。
在民用领域,开展了车规级多层瓷介电容器产品的设计、研发及量产,部分车规代表规格产品已经通过第三方AEC-Q200的认证。完成了超低ESR(等效串联电阻)射频微波瓷介电容器、大功率射频微波瓷介电容器的系列化研制,持续进行芯片电容器的系列化开发与扩展,已实现了量产和供货,逐步在通讯、医疗等领域进行推广;同时,研制开发了多款阻容网络产品和薄膜电阻产品,并已实现批量生产。
报告期内,凭借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积累,公司金端多层片式瓷介电容器等产品获得“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
2、瓷料的研发与生产
公司围绕瓷介电容器用瓷料的系列化研发和生产,努力推进自主瓷料的产品应用,瓷料生产线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报告期内,多种瓷料已按计划完成研制,部分品类瓷料已实现批量化生产,自主研制的瓷料应用进一步扩大,核心产品的自主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瓷料相关发明专利获得授权4项,新申请专利4项,公司瓷料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加强。
3、滤波器产品
滤波器方面,小型贴片滤波器已完成研制并实现批量供货,已开发了定制化产品三十余项,可以满足用户模块化、多功能,综合化使用要求。公司作为主要供应商参与编制的宇航标准已发布实施,公司的滤波器产品系列齐全,已基本覆盖目前电源用抗干扰滤波器的类型,性能优异,质量可靠,多款产品可以替代进口产品。经过多年积累,公司的滤波器研发团队在解决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方面具备丰富的案例经验,可以提供全方位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特别是技术服务过程中的快速反应能力已被众多用户认可。
报告期内,完成了电磁兼容实验室的建设,目前已投入使用,其检测能力可以覆盖装备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试涉及的大部分试验项目,可满足海陆空平台、车用设备和分系统的测试要求,提高了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了滤波器产品的品质和服务的水平。
高标准电磁兼容实验室
4、微波模块、微控制器及微处理器等产品
公司的微波模块产品,以微波大功率器件和宽带变频通道为核心,该等产品具有覆盖频段宽、功能多、高性能、高可靠性、小型化等特点,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微控制器及微处理器已经形成系列产品,并配套电源管理、接口总线、监控、隔离等外围电路,组成各种应用场景的控制单元,能够为电子系统提供完整、性价比最优的信号控制单元解决方案。
(三)持续进行公司整体布局,不断加快产业基地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整体布局,以北京、苏州、成都、合肥为四大产业基地,形成了以瓷介电容器、滤波器为核心,以微波模块、微控制器及微处理器、陶瓷线路板和陶瓷管壳等产品方向为辐射的整体产业格局。
北京基地主要围绕瓷介电容器及瓷料、滤波器等产品进行研发和生产,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产品系列拓展,以“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的模式,努力在细分领域中做到“精、专、强”。同时,公司在北京丰台科技园购置土地,用于“创新中心暨企业总部”项目建设,建成后,将承载公司高端前沿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及总部办公等功能。
苏州基地以多层瓷介电容器、滤波器的科研生产为主体平稳运行;瓷料生产线进一步加强自用瓷料的生产保障能力;开展了车规级多层瓷介电容器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通过了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部分车规产品已通过AEC-Q200的产品认证;同时第一个智能车间已实施上线,做到了保密要求、信息安全、智能化、数字化的有效结合,降低了人工成本,生产效率明显提升,对提高产品质量、产品工艺持续改进、保障产品可靠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节能减排、推动公司绿色发展。
苏州基地生产线
成都基地完成了产线建设、团队搭建,在产品研制与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都初见成效,取得各类知识产权授权18项,其中集成电路布图9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3项;取得了多项行业内必须的供货资质,各项工作都在有序展开,公司的产品品类扩充取得了新进展。微波模块产品方面,已具备微波大功率器件和宽带变频通道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所研制的产品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已和多家合作并供货。微控制器及微处理器及其配套电路产品方面,具备了产品供货能力,产品品种全,已进入了多个重点单位的合格供方。
成都基地生产线
合肥基地主要围绕特种陶瓷制品,致力于射频微系统、光电微系统等方向相关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进行了团队搭建、产线建设、产品研发等工作,初步形成了从基础材料、陶瓷线路板、陶瓷管壳到一体化封装的提供微系统封装解决方案的能力。同时联合安徽省创新馆建立了微纳系统集成技术创新研究院,围绕商业航天和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的需求,致力于射频微系统、光电微系统等重大战略性方向相关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力争孵化出一批新项目,打造新动能。
合肥基地生产线
(四)推进知识产权布局,提升产品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依托现有核心技术及技术规划,主要围绕瓷介电容器及瓷料、滤波器、微波模块、微处理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进行知识产权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授权专利30项、软件著作权3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4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授权专利139项、软件著作权7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项。正在申报的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外观专利3项。
(五)优化代理品牌,拓展新兴市场
面对国内经济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的市场环境,公司的代理业务不断挖掘新兴行业与市场,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协助客户进行产品选型、开发,打造完善的供应能力,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赢得了市场和客户的高度认可。同时以市场为牵引,聚焦产品优势,在巩固加强与现有品牌合作的基础上,签约了十余家新品牌代理,品牌更加多元化,助力与行业头部客户的深度和广度合作;引入主动元器件的力度不断加大,代理业务实现了整体营业收入同期增长。
(六)持续深化公司管理,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深化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加强风险管理,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1、不断提升企业内控管理水平,强化公司整体管理协同与共享,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公司合规安全发展。
2、持续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推动了产品开发的科研协同,整体提升了公司内部的科技创新活力,加速推动各产品方向的研发产出。
3、质量管理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改进提高,全力保障了公司产品“高可靠”的口碑,得到了高可靠用户的认可和满意。
4、生产水平和管理效能不断提高,通过完善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和工业化的相互融合,推进了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数字化转型;通过流程优化和管理增效,缩短了产品交付周期。
5、财务管理方面,持续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保证了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与完整性;提升了业财融合水平,协助管理层更好地进行经营决策;持续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收益,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同时,完善了全面预算管理,经营成本得到持续改善。
6、公司的信息化工作围绕着整体管理的各个维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了信息共享与安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
(七)找准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凝心聚力促发展
公司自成立党支部以来,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党组织建设日益加强。报告期内,公司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下设3个党支部,子公司元陆鸿远、鸿远苏州还分别设有党支部。全体党员扎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织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与公司战略紧密融合,各级党员身先士卒,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公司发展大局这一主线,确保党组织建设与公司发展同向同行,以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组织力实现“兴企报国”的理想。
开展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
(八)强化企业文化建设,全面推进人才战略
公司以“发展企业,有益员工,服务社会,报效祖国”为宗旨,坚持并发扬“团结进取,认真求实”的企业精神,提升员工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企业长远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全面推进人才战略,加大高端技术及管理人才引进力度,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储备,不断强化人才梯队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培养、考核及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员工的职业发展机制,同时,不断完善员工培训体系,重点提升管理者的系统思维、战略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的能力,提升研发人员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技能,全面提升全员的综合素质,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九)品牌铸就力量,荣誉见证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展会、技术交流会、行业论坛等线上、线下活动,多渠道进行品牌宣传,不断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通过提供可靠的产品与优质的服务,获得了客户广泛好评与信任,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同时,在企业商标、环境形象等方面进行统一策划和升级,进一步加强了品牌形象管理,扩大了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被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获证券时报组织评选的“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荣获“2022北京高精尖企业100强”、“2022北京制造业企业100强”,连续四年入围北京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百强。同时,公司还获得多家用户单位授予的“优秀供应商”、“金牌供应商”、“最佳服务商”等荣誉。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的瓷介电容器、滤波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不可或缺的基本元器件,被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通讯、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等领域。
(一)自产业务
1、瓷介电容器市场
电容器是三大被动电子元件之一,是电子线路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元件。根据材质不同,电容器产品主要分为陶瓷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薄膜电容器和钽电解电容器等,其中,陶瓷电容器由于使用场景最为广泛,占据主要地位,预计在电容器市场中的占比约五成。陶瓷电容器可分为多层瓷介电容器(MLCC)和单层瓷介电容器(SLCC),多层瓷介电容器(MLCC)由于具有寿命长、体积小、稳定性强等优点,预计占据了陶瓷电容器中的九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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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LCC是世界上用量最大、发展最快的片式元件之一,主要在调谐、旁路、耦合、滤波等电路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应用领域包括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消费电子等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我国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随着我国国防事业的发展,装备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装备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国产化持续推进,高性能、高品质的MLCC作为基础单元市场前景广阔。此外,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为MLCC带来大量的应用需求。
2、滤波器市场
当前电子设备不断向微型化、集成化方向发展,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设计日趋引起重视。滤波器作为解决电磁兼容问题的高效产品,在相应设备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滤波器能够有效抑制纹波干扰,广泛应用于电源输入和输出端,显著提高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保证电子设备的安全可靠。
滤波器产品种类日趋丰富,如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复合功能的滤波组件等产品需求也不断增多,产品轻量化,安装便捷化也是市场关注的热点。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客户对滤波器的需求持续增长。
(二)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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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消费类电子、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迅猛,在国家提出“碳中和、碳达峰”的能源新战略下,新兴能源市场环境具有更多更大的市场机会,进一步带动了我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快速发展。
电子元器件行业竞争依然激烈,行业前列的制造商均专注于技术研发并充分追求规模效应,产能大,但由于行业终端用户数量庞杂,除特大型客户外,一般均选择通过具备一定综合实力的代理商进行产品销售并提供服务。
(三)公司行业地位
由于高可靠领域准入门槛高,对产品质量、可靠性等要求严格,因此,目前国内MLCC高可靠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行业集中度明显。公司作为国内高可靠领域MLCC主要的生产厂家之一,在产业链、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核心客户资源、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的行业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十年入围“中国电子元件行业骨干企业(原中国电子元件百强)”,被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2022北京高精尖企业100强”、“2022北京制造业企业100强”,企业信用评价AAA级,核心客户“优秀供应商”、“年度金牌供应商”等荣誉。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瓷介电容器、滤波器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1、自产业务
自产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波模块、微控制器及微处理器等,产品定位“精、专、强”,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以及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医疗电子等民用高端领域。
2、代理业务
公司代理国际国内知名厂商的多条产品线,产品品类主要为电容、电阻、电感、射频器件、分立器件、连接器、集成电路等多种系列的电子元器件。公司代理业务主要面向工业类及消费类民用市场,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通讯、消费电子、医疗装备、工业/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
(四)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自产业务
1、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际质量管理标准以及用户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实施。通过并保持了ISO9001、GJB9001、IATF16949等体系的认证,能够生产宇航级等多个质量等级的产品,成为行业中能够持续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等级产品的核心元器件生产厂家之一,为客户提供高稳定性和一致性的产品保障,在下游客户中形成了产品质量高可靠性的口碑。公司以“坚持可靠、技术创新、行业领先、顾客至上”为质量方针,通过创新和积淀,形成了多项特有的质量控制技术,在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鉴定检验等质量活动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公司通过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生产执行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的上线,实现了从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到产品交付全过程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标准化生产流程、可视化生产过程,对生产过程和数据进行监控,实现了质量管理数字化,落实质量管控要求,控制产品质量及一致性,同时通过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不断优化改进,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
2、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
公司设立了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以及多个联合实验室等研发技术平台,建立了技术规划、产品研发、产品检测、应用验证、批产的全流程研发体系。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队伍,核心人员具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和较为突出的业务成果,能够综合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制定适合企业的技术发展路线并实施研发工作,既重视前沿性技术研发,进行技术或产品储备,同时也积极开展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开发并快速推向市场,通过不断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及持续提高科研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3、多年深厚的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在瓷介电容器领域持续深耕,掌握了从瓷粉制备到瓷介电容器产品生产的全套技术,形成了从材料开发、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到可靠性保障等一系列瓷介电容器生产的核心技术,如“纳米级粉体分散技术”、“介质膜片薄层化工艺技术”、“多层芯片电容微型化工艺技术”等,并在进行高可靠产品的生产质量控制过程中拥有大量自有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能够保证产品使用的高可靠性和稳定性,成为公司产品能够在航天、航空等高可靠领域持续稳定大批量供货的核心基础。
公司在射频微波电容器的应用研究方面积累了大量核心技术,掌握“射频微波电容器全频带功率应用评价技术”,可为客户的产品开发提供热、电、磁等专业设计建议,帮助客户快速准确的选用射频微波类电容器,提高客户产品的开发效率。公司的瓷料研发及生产能力建设,围绕核心产品开展瓷料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掌握“微波电容介质材料的配方技术”,该类技术已获得多项发明专利授权,同时公司具备完善的瓷料配方设计和器件化验证平台,可提升陶瓷介质材料的开发和成果转化效率,持续提升核心产品的自主保障能力。公司的滤波器产品系列齐全,具有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以及滤波器组件等产品,基本覆盖目前电源用抗干扰滤波器的类型,产品性能优异,质量可靠,多款产品可以替代进口产品。研发团队在解决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方面具备丰富的案例经验,可以提供全方位电磁兼容解决方案,掌握“滤波器小型化的设计和装配技术”、“大功率产品设计的关键技术”、“防雷电路的设计和计算技术、浪涌抑制电路的设计”以及元器件选型技术等,可以按照客户需求的特殊功能进行一对一定制产品开发,公司作为主要供应商参与编制的宇航标准已发布实施,有助于航天科技集团滤波器选型,起到统型和引领作用。
4、丰富的客户资源及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
公司持续为自产业务客户提供高可靠产品,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下游客户众多,客户结构优良。同时,公司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的多个客户签署有中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显的市场优势。
5、响应及时的营销服务网络
公司注重营销团队的建设,拥有一支责任心强、经验丰富、高效稳定的营销队伍,全面服务客户的意识已渗透到全体员工日常工作,通过专业化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全时服务,同时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为客户及时提供产品应用技术交流、工艺沟通、信息化平台等专业服务,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在苏州、成都、合肥、上海、西安、南京、武汉、洛阳、贵阳、天津、太原等地设立下属公司或办事处,辐射周边客户,提供可靠的产品与专业的服务,持续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代理业务
1、产品优势
公司代理多个国际和国内知名品牌的多条产品线,经营产品种类数十种,产品规格丰富。公司通过不断增加行业内优质电子元器件生产商代理经营资质,从源头保障产品品质,帮助生产厂商迅速将产品导入市场;帮助客户快速选出所需求的电子产品,可针对不同产线在不同行业的特点,为客户提供适宜的产品应用方案。
2、客户优势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经过多年努力,与千余家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涵盖了多个重点行业,供应渠道稳定,服务扎实,客户结构稳健良好。
3、渠道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坚持与上游品牌原厂保持良好的合作模式,已积累了众多优质上游品牌原厂的代理资质,同时紧密结合各品牌不同时期的市场定位及产品推广方向,在产品推广、产品培训、价格与货期、质量跟进等方面均得到原厂的全力支持。
4、营销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稳定的营销管理队伍,多年耕耘在电子元器件代理业务领域。在当前行业快速发展变化形势下,不断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以北京总部为依托,分别在天津、青岛、西安、上海、苏州、南京、无锡、合肥、武汉、成都、深圳、香港等地设立下属公司或办事处,并在北京、上海、合肥三地设立仓储物流中心,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实现本地化服务、快速物流和价格成本上的相对优势。公司为客户提供了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包括产品性能介绍、产品选型及方案推荐、技术交流与培训、质量问题分析、样品提供及协同测试等专业服务。同时,依托公司的技术研发和质量保证能力,对相关产品可提供检验、实验及可靠性分析等支持,增强了与客户的紧密合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220.07万元,同比增长4.12%;利润总额93,438.49万元,同比降低3.2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60.28万元,同比降低2.6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02,200,719.25 | 2,403,105,889.49 | 4.12 |
营业成本 | 1,247,410,187.03 | 1,165,359,325.95 | 7.04 |
销售费用 | 76,060,216.91 | 69,759,508.96 | 9.03 |
管理费用 | 102,416,110.97 | 99,124,401.21 | 3.32 |
财务费用 | 5,112,380.64 | 8,938,012.76 | -42.80 |
研发费用 | 98,694,416.76 | 80,639,956.72 | 22.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467,661.24 | 532,781,780.48 | -32.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613,388.34 | -344,600,271.9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717,263.60 | 80,843,237.16 | 19.6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度,公司自产业务实现收入137,302.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9%。自产业务受外界诸多因素影响以及高基数背景下稳中有升,主要源于公司扩充的新产品收入大幅增长所致;代理业务实现收入110,393.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0%,主要系公司新能源类客户的强劲需求对冲了其他工业类和消费类客户的低迷需求,推动了代理业务的整体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的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自产业务拓展新产品销售带来的人工成本与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而相应增加,增幅较小。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当期现金管理收益增加较多,超过融资规模扩大但实际融资成本下降带来的利息支出小幅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当期加大研发投入,新增研发项目较多以及开拓新品研发工作带来的研发费用大幅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当年存货增加带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投资净流出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当年支付基金投资款以及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备货增加而相应扩大银行融资规模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220.07万元,同比增长4.12%,营业成本124,741.02万元,同比增长7.04%。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增长趋势基本一致,营业成本增速略高于营业收入主要系成本水平相对较高的代理业务收入增速较快以及代理业务成本水平略有提升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子元器件行业 | 2,476,959,999.87 | 1,246,972,914.59 | 49.66 | 3.60 | 7.07 | 减少1.6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产电子元器件 | 1,373,021,934.87 | 262,050,809.97 | 80.91 | 1.89 | 1.43 | 增加0.08个百分点 |
代理电子元器件 | 1,103,938,065.00 | 984,922,104.62 | 10.78 | 5.80 | 8.67 | 减少2.3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2,476,959,999.87 | 1,246,972,914.59 | 49.66 | 3.60 | 7.07 | 减少1.6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2,476,959,999.87 | 1,246,972,914.59 | 49.66 | 3.60 | 7.07 | 减少1.6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分行业、产品和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营业收入说明
(1)分行业的营业收入说明
2022年,公司自产电子元器件实现营业收入137,302.19万元,代理电子元器件实现营业收入110,393.8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89%和5.80%。
公司自产电子元器件主要为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波模块、微控制器及微处理器等电子元器件产品,下游集中在以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等为核心的高可靠领域。2022年,公司自产业务实现收入137,302.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9%,顶住了多重因素带来的外部环境压力,稳中有升。
公司代理产品主要为国内国际知名厂商生产的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集中在新能源、消费电子等民用领域。2022年,公司深耕的新能源光伏行业及新能源汽车行业景气度高,市场规模扩大,对电子元器件需求旺盛,对冲了公司其他工业类及消费类客户的低迷需求,使得代理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10,393.81万元,同比维持向上态势,增长5.80%。
(2)分产品的营业收入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 | 营业收入 | 占公司自产业务收入的比重(%)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瓷介电容器 | 1,293,415,371.70 | 94.20 | -1.57 |
滤波器 | 21,559,712.75 | 1.57 | 8.90 |
其他电子元器件 | 58,046,850.42 | 4.23 | 324.86 |
合计 | 1,373,021,934.87 | 100.00 | 1.89 |
2022年,公司瓷介电容器销售收入同比略有下滑,主要系各种复杂因素导致对瓷介电容器需求减少所致。瓷介电容器销售收入占公司自产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4.20%,依然为公司的核心产品;公司推出的滤波器、微波模块、微处理器及微控制器等其他电子元器件收入持续增长,销售额占自产业务收入比例已接近6%,且持续提升。
(3)分地区的营业收入说明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均来自中国境内,无境外收入。
(4)分销售模式的营业收入说明
2022年,公司销售模式均为直销模式。
2、分行业、产品和地区的营业成本和毛利率说明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124,697.29万元,同比增长7.07%,略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63个百分点至49.66%,主要系成本水平较高的代理业务收入相对增速较快及代理业务成本水平上升所致。2022年,公司自产电子元器件营业成本26,205.08万元,同比基本持平。公司自产电子元器件毛利率为80.91%,较上年同期相比,毛利率基本稳定。2022年,公司代理电子元器件营业成本98,492.21万元,同比增长8.67%。公司代理业务毛利率为10.78%,较上年同期减少2.36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为了缓解外部环境变化对业务的消极影响,巩固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而下调部分产品价格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瓷介电容器 | 万只 | 103,431.12 | 134,208.34 | 26,970.13 | 3.51 | 165.46 | -53.44 |
滤波器 | 只 | 23,562.00 | 24,601.00 | 10,612.00 | -35.45 | -12.88 | -10.67 |
产销量情况说明
2022年,公司整体瓷介电容器产能基本保持稳定,生产量略有上升,销量较上一年大幅增加主要源于公司扩大了民用瓷介电容器的销售量,使得库存量同比大幅下降53.44%;滤波器产品由于受外界诸多因素影响,当期生产量、销售量及库存量均有下降。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电子元器件行业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及元器件采购成本 | 1,246,972,914.59 | 100.00 | 1,164,668,186.52 | 100.00 | 7.07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自产电子元器件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 262,050,809.97 | 21.01 | 258,353,422.58 | 22.18 | 1.43 | |
代理产品 | 元器件采购成本 | 984,922,104.62 | 78.99 | 906,314,763.94 | 77.82 | 8.6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2022年,公司自产业务营业成本26,205.08万元,同比基本持平;代理业务营业成本98,492.21万元,同比增长8.67%。自产业务营业成本占总营业成本的比重下降1.17个百分点至21.01%,代理业务营业成本占总营业成本的比重则上升1.17个百分点至78.99%,主要系代理业务营业收入增速相对较快及代理业务成本水平上升所致。公司自产业务成本及代理业务成本增长趋势与相应的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基本相同。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鸿远合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022年6月22日,鸿远合肥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合肥离畅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22年7月6日,将其注册地址由安徽省合肥市迁到安徽省六安市,更名为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34,560.6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4.3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2,951.5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7.5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2年,公司自产业务前五名客户分别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实现销售收入96,447.81万元,占本期自产业务收入比例为70.24%,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自产业务前五名客户均为国内大型集团,公司凭借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及专业、全面的销售服务,多年来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022年,公司代理业务前五名客户分别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合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实现销售收入72,523.12万元,占本期代理业务收入比例为65.69%。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财务费用 | 5,112,380.64 | 8,938,012.76 | -42.80 |
2022年,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2.80%,主要系公司当期现金管理收益增加较多,超过融资规模扩大但实际融资成本下降带来的利息支出小幅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8,694,416.7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98,694,416.7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9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3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4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46 |
本科 | 143 |
专科 | 32 |
高中及以下 | 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1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8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多项内外部科研项目,主要围绕新产品开发、产品系列扩展、上游原材料研发、高可靠技术攻关、工艺优化、自动化改造等,各项目均按项目节点要求稳步进行。通过项目的持续研发投入,扩充了产品品类和范围,提高工艺及质量控制能力,拥有更多核心原材料的制备技术,巩固了公司高可靠技术发展优势,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增减率(%) | 增减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467,661.24 | 532,781,780.48 | -32.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系当年存货增加带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613,388.34 | -344,600,271.9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投资净流出有所减少,主要系当年支付基金投资款以及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717,263.60 | 80,843,237.16 | 19.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备货增加而相应扩大银行融资规模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1,347,375,692.98 | 25.22 | 1,064,318,951.11 | 24.59 | 26.60 | 注1 |
应收款项融资 | 93,886,344.87 | 1.76 | 154,528,811.69 | 3.57 | -39.24 | 注2 |
其他应收款 | 35,101,115.38 | 0.66 | 26,334,597.82 | 0.61 | 33.29 | 注3 |
存货 | 671,738,550.55 | 12.57 | 414,770,888.42 | 9.58 | 61.95 | 注4 |
其他流动资产 | 14,917,385.83 | 0.28 | 22,828,725.07 | 0.53 | -34.66 | 注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7,500,000.00 | 1.26 | 43,500,000.00 | 1.01 | 55.17 | 注6 |
无形资产 | 155,620,437.75 | 2.91 | 28,878,047.64 | 0.67 | 438.89 | 注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133,411.61 | 0.71 | 29,454,733.10 | 0.68 | 29.46 | 注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662,775.97 | 0.84 | 36,921,900.12 | 0.85 | 20.97 | 注9 |
短期借款 | 566,272,675.80 | 10.60 | 291,339,516.35 | 6.73 | 94.37 | 注10 |
应付票据 | 381,533,768.30 | 7.14 | 266,048,372.19 | 6.15 | 43.41 | 注11 |
应付职工薪酬 | 69,801,722.76 | 1.31 | 99,104,945.22 | 2.29 | -29.57 | 注12 |
应交税费 | 28,062,968.32 | 0.53 | 41,178,046.45 | 0.95 | -31.85 | 注13 |
其他应付款 | 34,931,945.42 | 0.65 | 58,164,032.80 | 1.34 | -39.94 | 注1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313,035.70 | 0.27 | 5,336,473.11 | 0.12 | 168.21 | 注15 |
其他说明注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扩大而客户回款率受诸多因素影响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所致;注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减少主要系当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较低,公司将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时贴现导致期末余额下降所致;注3:其他应收款增长主要系公司代理业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原厂的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注4:存货较上年末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随着收入规模扩大,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以及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而增加了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储备所致;注5: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子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进项税额退税所致;注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及鸿远成都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参与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及成都德鼎宜信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所致;注7: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购置土地使用权用于创新中心暨企业总部建设支付人民币10,597.59万元以及子公司鸿启兴接受少数股东技术出资入股确认1,600.00万元非专利技术所致;注8: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以及集团内部未实现利润增加所致;注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增加主要系设备、工程等长期资产购置预付款增加所致;注10: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增长主要系公司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备货增加而相应扩大银行融资规模所致;注11:应付票据增长主要系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具的商业汇票增加所致;注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减少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增速下滑及净利润同比下降,计提的年终奖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注13: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公司四季度利润总额同比下降及适用固定资产折旧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导致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注14: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5月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一期完成解锁,导致的股票回购义务减少所致;注15: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增长主要系公司将当期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抵扣成本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929,321.3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为银行存款人民币16,549,500.00元,用于公司通过银行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61,430,000.00元的保证金。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末,不存在其他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本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投资基金
(1)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北清环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三航国鼎一号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认缴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1,172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9.45%。
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2022年1月12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全部实缴。
(2)2022年7月27日,因新增合伙人,公司与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华盛和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中薇交盈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新的《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0,4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8,45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350万元,已完成全部实缴,变更后认缴出资占基金总规模的23.58%,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实缴出资。
(3)2022年12月26日,因新增合伙人,子公司鸿远成都与广东三航国鼎二号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国鼎合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锦合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交子公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新的《成都德鼎宜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认缴的出资额由人民币2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1,250万元,鸿远成都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合伙人后占该基金总规模的3.20%,本次鸿远成都未新增出资。截至报告期末,鸿远成都已实缴出资人民币400万元。
2、投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鸿远合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鸿远合肥注资人民币3,500万元。
2022年6月22日,鸿远合肥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合肥离畅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22年7月6日,将其注册地址由安徽省合肥市迁到安徽省六安市,更名为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报告期末,鸿远合肥已向鸿安信注资人民币3,00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私募基金 | 43,500,000.00 | 24,000,000.00 | 67,500,000.00 | |||||
衍生工具 | 70,053,342.46 | -13,391.67 | 949,000,000.00 | -930,000,000.00 | -17,700.79 | 89,022,250.00 | ||
股票 | 244,443.25 | -80,454.55 | 163,988.70 | |||||
其他 | 212,488,811.69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60,642,466.82 | 151,846,344.87 | |||
合计 | 326,286,597.40 | -93,846.22 | 983,000,000.00 | -940,000,000.00 | -60,660,167.61 | 308,532,583.57 |
其他类别包括:
(1)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内变动主要系当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较低,公司将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时贴现导致期末余额下降所致;
(2)公司于2022年10月购买1,000万元深市A股国债逆回购,证券代码131811;
(3)公司期末在成都市托管中心持有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178.20万股,股权代码300117,公允价值为5,796.00万元。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SZ000980 | 众泰汽车 | 245,983.05 | 债转股 | 244,443.25 | -80,454.55 | 163,988.7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245,983.05 | / | 244,443.25 | -80,454.55 | 163,988.70 | / |
于2021年12月创思北京与客户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杰能”)进行的债务重组。创思北京收到杭州杰能母公司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以每股6.39元定向增发的股票38,495股用以偿付杭州杰能所欠债务。公司期末持有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允价值163,988.70元。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350万元参与设立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翠湖一号基
金”),公司认缴出资额占翠湖一号基金总规模的23.58%;
(2)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设立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翠湖二号基
金”),公司认缴出资额占翠湖二号基金总规模的9.4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全部实缴;
(3) 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完成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首期出资人民币400万元,
参与投资成都德鼎宜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金融资产指期末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包含的可单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元陆鸿远 | 控股公司 | 100% | 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 10,000.00 | 24,530.95 | 8,315.10 | 36,029.79 | 33.16 |
鸿远苏州 | 控股公司 | 100% | 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材料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 17,000.00 | 49,740.99 | 19,049.66 | 23,860.40 | 3,426.40 |
鸿远成都 | 控股公司 | 100% |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微波组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00.00 | 6,649.97 | 6,429.83 | 145.78 | -272.57 |
鸿远合肥 | 控股公司 | 100% |
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5,000.00 | 3,388.78 | 3,355.14 | 0.00 | -144.86 | ||||
鸿远泽通 | 控股公司 | 100%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2,000.00 | 9,792.89 | 1,312.50 | 12,258.98 | -705.69 |
创思北京 | 控股公司 | 100%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6,000.00 | 46,718.62 | 12,616.40 | 69,041.37 | 1,494.12 |
鸿立芯 | 控股公司 | 100%间接 |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2,000.00 | 6,270.06 | 1,169.42 | 4,550.66 | -526.07 |
鸿启兴 | 控股公司 | 60%间接 | 电子元器件、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4,000.00 | 3,999.82 | 2,902.54 | 1,168.56 | -912.92 |
鸿鑫特 | 控股公司 | 100%间接 | 电镀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的加工 | 1,000.00 | 1,135.79 | 972.34 | 344.73 | -23.87 |
鸿安信 | 控股公司 | 100%间接 | 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5,000.00 | 2,928.65 | 2,899.95 | 2.83 | -100.05 |
创思上海 | 控股公司 | 100%间接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2,000.00 | 13,749.15 | 2,529.02 | 32,188.62 | 223.48 |
创思香港 | 控股公司 | 100%间接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50.00万 美元 | 192.93 | 187.74 | 16.58 | 0.7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全球MLCC市场
MLCC供给端格局高度集中,主要是由日、韩厂商所主导,台湾厂商紧随其后。其中最大厂为日本厂商村田,韩国厂商三星电机稳居全球第2大厂商,仅次于村田。在全球前十大MLCC厂商中,日系厂商全球市场份额占有率约为54%,主要原因在于日系厂商在尖端高容量产品及材料粉末技术上领先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厂商。预计到2026年,全球MLCC需求量约为57,110亿只,市场规模将达到1,352亿元
[
]。
2、中国MLCC市场
在中国市场前十大MLCC品牌厂商中,日系厂商中国市场份额占有率约为51%,由于承担了全球大部分电子电器整机的生产,所以我国既是MLCC的最大生产国,也是全球最大的MLCC消费国。中国境内生产的MLCC一方面供给国内应用市场,一方面大量出口满足国际需求。预计到2026年,我国MLCC市场需求量将达到42,570亿只,市场规模达到709亿元
[1]
。
3、国内高可靠MLCC格局与趋势
高可靠MLCC产品对于质量控制要求高,厂商需要通过相关资质认证,更为关键的是客户在选用MLCC产品时,均将配套厂家的产品使用可靠性历史作为至关重要的必备条件,因此,高可靠市场的准入门槛较高,市场格局较为稳定。
目前,国内高可靠MLCC市场生产厂商除本公司外,主要还有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展始终以“发展企业,有益员工,服务社会,报效祖国”为企业使命和企业宗旨,深入贯彻“团结进取,认真求实”的企业精神,认真落实“坚持依法治理、合法合规经营、安全规范生产”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立足主业、做强实业,以科技创新、数字化智能制造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公司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公司将坚决推进人才战略,持续加大各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形成有实力、有活力、有魄力的人才梯队,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使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员工。持续稳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全面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为服务新时代国家战略、服务国防建设贡献力量,努力朝着“争创国际知名企业,争做百年优秀企业”的目标努力奋斗。
[1]数据来源: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2022年版中国MLCC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各项工作将全面落实公司战略,结合外部环境和经济形势,立足企业自身能力与优势,继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紧紧围绕“全力以赴做业绩、增效益”的核心,守正创新,团结协作,拼搏进取,强力拓展市场,大力创新科技、全力提升管理,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全力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1、 设立鸿远创新研究院,加快科研创新步伐
公司启动鸿远创新研究院建立的策划、筹备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各产业基地的政策、资源、区域优势建立当地的创新研究院分院,大力引进高端前沿科技创新人才,聚焦主业,紧跟国际先进技术,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加快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步伐,以科技创新来提升公司的发展质量、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形成发展新引擎。
公司将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求,持续加大科研投入,以瓷介电容器及瓷料、滤波器、微波模块、微处理器及微控制器、陶瓷线路板、陶瓷管壳等产品的研制为主线,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和可靠性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深化自主可控,持续扩充产品品类,不断快速满足市场和客户不断变化和增长的需求,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2、 深化产业化布局,加强市场开拓力度
公司将坚定地发展实业,深入布局北京、苏州、成都、合肥等产业基地,立足主业瓷介电容器,依托“陶瓷技术”向陶瓷材料、陶瓷线路板、陶瓷管壳等陶瓷相关产品进行拓展;同时,围绕微波模块产品、微控制器、微处理器等高可靠电子元器件进行拓展,加速业务扩展,扩大企业规模。
公司将及时响应市场变化,深入了解客户需求,紧跟市场新趋势、新需求,深化与合作伙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加强公司整体的市场营销策划及市场开拓力度,全面提升业绩,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3、持续布局代理业务新市场,不断扩充新兴行业
公司的代理业务,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将加速开展更有优势的产品引入,不断扩充新兴行业资源,同时丰富客户产品的合作范围,加大和客户的深度合作;加快推动与通讯、人工智能、汽车电子、储能产品等领域客户的深度合作。加强客户端的风险管控,增强与信用优良客户的合作,提高风险评估能力,将行业客户做精做专做强。
4、完善管理模式,全面协同发展
公司要逐步完善整体的管理运营模式,提升执行力和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使企业能够在竞争多变的环境中保持良好的生存和发展态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和各子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利用大数据的管理思路来进行企业决策,确保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要做好企业内的协同发展,降低沟通成本,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各层面、各维度的协同与沟通交流,统筹公司发展方向,在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理念、产品营销、技术创新、科研攻关等方面深度融合,全面协同发展。
5、深入推进数字化管理,持续降本增效
公司在苏州工厂智能化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实践公司“智慧管理”和“智能制造”系统建设,着力提升公司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持续进行智能工厂建设,将围绕信息系统建设、数据自动采集、数据集中整理、数据分析利用、数据指导经营、数据引导决策等方向展开,通过“流程牵引+IT软硬件支撑”的方式,努力实现公司系统化、数字化、可视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持续节能降耗,提质增效。
6、深入落实人才战略,全面提升人才队伍
根据公司人才战略的需要,公司将以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方式,形成一支适应市场竞争和公司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增加高端专业人才储备。通过完善人才培养制度,持续探索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提升职业发展的空间与平台。营造团结向上、持续创新、积极和谐的团队氛围,培养更多优秀/精英干部,打造更具战斗力的团队,为企业发展凝聚更多人才。
7、强化风险合规管理,筑牢安全发展理念
公司将继续加强风险、合规管控,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持续开展对下属公司的合规审计,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继续做好安全环保、保密管理、质量控制、内控审计、信息披露等工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的快速发展。
以上经营计划或目标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各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自产高可靠产品降价的风险
针对公司自产业务高可靠产品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且存在小批量、定制化生产的特点,公司通常参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历史价格,并结合客户的具体要求及供货量等,最终与客户协商达成销售价格,产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机制相对稳定。若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未能及时满足客户未来持续更新的需求,或者主要客户采购模式、定价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又或者行业内竞争进一步加剧,则公司存在因自产高可靠产品降价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2、下游市场需求变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公司自产业务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以及汽车电子、通信、轨道交通、医疗电子等民用高端领域。若未来相关国防工业预算或行业整体增长不及预期,市场需求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代理业务以销售电子元器件产品为主,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通讯、消费电子、医疗电子、工业/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多个领域。上述领域较易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居民收入水平、消费者偏好等因素影响,有明显的经济周期性。如果未来全球经济或中国经济发生重大不利事件,使得下游行业需求增长减缓甚至负增长,公司将面临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不足,进而导致收入及利润下滑的风险。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的高可靠产品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领域。上述领域客户对产品的可靠性、一致性及稳定性有着特殊要求。若公司质量控制流程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尤其在具有重大国内影响的项目的应用中出现问题,不仅会给公司造成质量索赔等经济损失,还将对公司品牌及后续供货资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自产业务产品大部分面向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领域的客户。销售回款时间需要根据客户整体项目的拨款进度而定,付款周期相对较长。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高可靠类产品销售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若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可能导致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出发,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管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责明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有效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效率。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决议的各事项均已由董事会落实完成。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公司新一届董事的人员构成和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其中定期会议2次,临时会议8次。公司全体董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各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董事会决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会未发生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存在不实情形,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4、关于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司的各类公告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网站和报纸查阅。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评价结果为“A”。
5、关于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注重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法规要求,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整体运行规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修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完成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的修订,使得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保障了公司的科学管理、高效决策,规范了公司的运营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
6、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修订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并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互动,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公司通过投资者交流会、线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邮件、投资者热线、策略会等方式,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听取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促进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的了解、认知与认同。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荣获证券时报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中国证券报“2021年度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获得了投资者、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可与好评。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04-19 | www.sse.com.cn | 2022-04-20 | 详见《鸿远电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07-08 | www.sse.com.cn | 2022-07-09 | 详见《鸿远电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郑红 | 董事长 | 男 | 72 | 2016-05-12 | 2025-07-07 | 66,545,460 | 66,545,460 | 0 | 80.45 | 否 | |
郑小丹 | 副董事长 | 女 | 43 | 2016-05-12 | 2025-07-07 | 7,418,184 | 7,290,284 | -127,900 | 集中竞价减持 | 66.07 | 否 |
营销中心副主任 | 2017-06-20 | ||||||||||
刘辰 | 董事 | 男 | 59 | 2016-05-12 | 2025-07-07 | 15,800,000 | 14,120,000 | -1,680,000 | 大宗交易减持 | 84.10 | 否 |
总经理 | 2016-05-12 | 2025-07-07 | |||||||||
李永强 | 董事 | 男 | 39 | 2019-07-11 | 2025-07-07 | 218,182 | 218,182 | 0 | 79.76 | 否 | |
财务总监 | 2016-07-01 | 2025-07-07 | |||||||||
邢杰 | 董事 | 女 | 60 | 2016-05-12 | 2025-07-07 | 891,409 | 799,909 | -91,500 | 集中竞价减持 | 69.58 | 否 |
董事会秘书 | 2016-05-12 | 2025-07-07 | |||||||||
王新 | 董事 | 男 | 40 | 2022-07-08 | 2025-07-07 | 50,000 | 50,000 | 0 | 80.56 | 否 | |
副总经理 | 2021-03-25 | 2025-07-07 | |||||||||
张德胜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82 | 2016-05-12 | 2022-07-08 | 8.61 | 否 | ||||
卢闯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43 | 2016-05-12 | 2022-07-08 | 0 | 1,600 | 1,600 | 集中竞价增持 | 8.61 | 否 |
林海权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19-07-11 | 2025-07-07 | 14.29 | 否 | ||||
古群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2022-07-08 | 2025-07-07 | 5.68 | 否 | ||||
杨棉之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2-07-08 | 2025-07-07 | 5.68 | 否 | ||||
陈天畏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7 | 2016-05-12 | 2025-07-07 | 910,909 | 840,909 | -70,000 | 集中竞价减持 | 29.24 | 否 |
褚彬池 | 监事 | 男 | 33 | 2016-05-12 | 2025-07-07 | 50,454 | 50,454 | 0 | 35.47 | 否 | |
孝宁 | 监事 | 女 | 39 | 2016-05-12 | 2025-07-07 | 24.51 | 否 | ||||
刘利荣 | 董事(离任) | 女 | 49 | 2016-05-12 | 2022-07-08 | 1,820,035 | 1,659,335 | -160,700 | 集中竞价减持 | 60.05 | 否 |
副总经理 | 2016-05-12 | 2025-07-07 |
杨立宏 | 副总经理(离任) | 女 | 67 | 2016-05-12 | 2022-07-08 | 4,551,046 | 4,183,746 | -367,300 | 集中竞价减持 | 34.90 | 否 |
孙淑英 | 总工程师(离任) | 女 | 61 | 2016-05-12 | 2022-07-08 | 247,363 | 247,363 | 0 | 34.89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98,503,042 | 96,007,242 | -2,495,800 | / | 722.43 | / |
注:杨立宏、孙淑英2022年度薪酬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报酬情况。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郑红 | 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知青,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干部,北京元六电子中心董事长、总经理,元六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
郑小丹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EMBA,助理经济师职称。曾任:北京中标方圆防伪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元六有限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营销中心副主任,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兴意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刘辰 | 初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干部,北京元六电子中心副总经理,元六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
李永强 | 硕士学历。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与助理经理,历任易大宗控股有限公司(原永晖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
邢杰 | 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助理工程师,北京青云仪器厂工程师,北京东昌行电器商贸公司销售经理,北京科马卫生间设计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元六有限副总经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王新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成都宏明电子科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副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张德胜 | 本科学历,教授。曾荣获电子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科技进步三等奖两次。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授,军用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副秘书长,总装备部重大专项电子元器件可靠性增长工程专家组组长,总装备部电子元器件合同管理办公室专家,XX实验卫星工程电子元器件搭载专家组组长,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XX卫星电子元器件自主可控专家组组长,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电子元器件专家组组长。 |
卢闯 | 博士学历,教授。曾任: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慧影医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林海权 | 博士学历。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从事金融学研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相成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相成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
古群 | 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西南计算机工业公司程序设计员,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主任、副秘书长,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秘书长,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主任委员,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杨棉之 | 博士学历。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
陈天畏 | 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曾任:黑龙江伊春市师范学校教师、黑龙江伊春市邮电局职工,元六有限市场部内勤、总师办副主任、体系部部长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褚彬池 |
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职称。曾任:元六有限采购主管,现任:本公司监事、物资部部长(兼信息部部长)、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孝宁 | 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健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元六有限办事员。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主管、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
刘利荣 | 大专学历。曾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项目技术员、北京云峰画院销售员,元六有限市场部销售专员、市场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思(香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杨立宏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工程师,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电子公司职工,北京元六电子中心技质部主任,元六有限董事、技质部主任兼军工部主任、军品销售部主任、军品销售副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孙淑英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天津市无线电元件十五厂技术员、车间技术主任、技术副厂长,元六有限总工程师、本公司总工程师。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德胜 | XX卫星电子元器件自主可控专家组 | 组长 | 2012年3月 | |
张德胜 |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电子元器件专家组 | 组长 | 2015年4月 | |
卢闯 | 中央财经大学 | 教授 | 2007年7月 | |
卢闯 |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8月 | 2022年5月 |
卢闯 | 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8月 | 2022年6月 |
卢闯 |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月 | |
卢闯 | 慧影医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
卢闯 |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2月 | |
卢闯 |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6月 | |
卢闯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月 | |
林海权 | 中国人民大学 | 博士后 | 2018年9月 | 2022年10月 |
林海权 | 北京相成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2月 | |
林海权 |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 研究员 | 2018年3月 | 2022年2月 |
林海权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18年9月 | |
林海权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18年2月 | |
古群 |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 秘书长 | 2013年10月 | |
古群 | 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 | 主任委员 | 2015年3月 | |
古群 |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6月 | |
古群 |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5月 | |
古群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
古群 |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
古群 | 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月 | |
杨棉之 |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教授 | 2022年1月 | |
郑小丹 | 北京兴意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8年9月 | |
郑小丹 | 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3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其中董事的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监事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监事薪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其经营绩效、岗位分工及履行情况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与年报披露数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22.43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新 | 非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为非独立董事 |
古群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为独立董事 |
杨棉之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为独立董事 |
张德胜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卢闯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刘利荣 | 原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杨立宏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孙淑英 | 原总工程师 | 离任 | 任期届满 |
说明:
1、董事会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2日、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郑红、刘辰、郑小丹、邢杰、李永强、王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古群、杨棉之、林海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郑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郑小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监事会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孝宁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2日、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陈天畏、褚彬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孝宁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天畏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辰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邢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新、刘利荣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永强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3-14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安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3-28 | 详见《鸿远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4-21 | 详见《鸿远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4-29 | 详见《鸿远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2-5-13 | 详见《鸿远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2-6-13 | 详见《鸿远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2-6-22 | 详见《鸿远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7-11 | 详见《鸿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8-22 | 详见《鸿远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10-28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郑红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2 |
郑小丹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2 |
刘辰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2 |
李永强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2 |
邢杰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2 |
王新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0 |
林海权 | 是 | 10 | 10 | 8 | 0 | 0 | 否 | 2 |
古群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杨棉之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刘利荣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张德胜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2 |
卢闯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杨棉之、林海权、郑小丹 |
提名委员会 | 林海权、古群、郑红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古群、杨棉之、邢杰 |
战略委员会 | 郑小丹、古群、刘辰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3-28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
2022-4-29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
2022-8-22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
2022-10-28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
2022-12-27 | 《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6-22 |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
2022-7-8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3-28 | 《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
2022-6-13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3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5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48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18 |
技术人员 | 307 |
销售人员 | 245 |
财务人员 | 28 |
行政人员 | 91 |
合计 | 1,48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5 |
硕士 | 69 |
本科、大专 | 856 |
大专以下 | 559 |
合计 | 1,48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秉承“发展企业,有益员工”的企业宗旨,依据内外部市场环境、行业特点、地区差异、人才状况等,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薪酬体系,提升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公平性。公司推行全面薪酬体系,包含货币薪酬和非货币薪酬。货币薪酬包含固定薪资、岗位薪资、考核薪资、奖金、福利津贴等;非货币薪酬是来自于工作本身、组织发展环境、身份认同、组织特征等若干方面给予员工个人带来的心理效应。
货币薪酬中,因岗位不同,考核薪资又分为绩效工资、工时工资等;奖金中包含项目奖金、提成奖金、年度考核奖金等。员工福利方面,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并为相应人员增补意外险;提供岗位补贴、劳保津贴、交通补助、餐补、过节费、节日礼品等多种形式的福利,给员工全方位关怀。
同时,公司依据发展阶段,适时制定股权激励等激励计划,构建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战略目标实现为导向,基于岗位任职要求及能力提升,针对不同序列人员建立培训体系,制定中长期人才培养发展方案。
培训分为新员工和在职人员培训。新员工培训包含企业文化、质量、安全、环保、保密等方面;在职人员培训包含通用知识、专业技能、管理技能等。通过培训,旨在培养诚实守信、敢于担当、认真敬业的专业性人才及具有卓越领导力的管理人才,打造高绩效队伍,助力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同时,实现人才的社会价值。
报告期内,为有针对性的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公司为不同序列人员开展专业对口培训,提供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组合并组织实施,以有效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启动了领导力开发项目,旨在提升管理者的系统思维、战略管理、经营决策等能力,为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能力支撑。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确定原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满足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2、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2021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32,404,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372,946股,以232,031,054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492,111.06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并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2021年度公司现金回购金额38,254,989.02元。因此,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57%。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400,0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数764,708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后拟派发现金红利85,705,058.04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并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现金回购金额53,489,591.0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30%。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7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85,705,058.04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04,602,799.49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0.65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53,489,591.08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39,194,649.12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7.30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 |
2022年6月2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 |
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 |
2022年9月6日,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李永强 | 董事、高管 | 50,000 | 0 | 61.34 | 20,000 | 30,000 | 30,000 | 101.16 |
王新 | 董事、高管 | 50,000 | 0 | 61.34 | 20,000 | 30,000 | 30,000 | 101.16 |
合计 | / | 100,000 | 0 | / | 40,000 | 60,000 | 60,000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结合全年经营工作目标,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的工作和职责,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审议确定。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并结合公司战略目标、行业特征及实际经营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监督和完善,新增和修订多个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对“下属公司管控手册”按照运行实际情况了进行修改完善,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完整提供了保障,有效地促进了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内控机制运行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共计12家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理,重点对控股子公司执行《下属公司管控手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控股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内部审计,提高了子公司的运营质量。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65.4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对环境污染有较大影响的行业、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发生,报告期内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所在地环境保护相关政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开展有关环保培训和宣传,加强节能环保管理,持续建设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方案。同时加强对员工节能减碳知识的教育和宣导,提高员工的节能环保意识,推行全员参与,从节约每度电、每滴水、每张纸开始尽量降低对能源的消耗,践行与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十四五”规划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号召,持续有效实施以下减少碳排放措施:
1、切实履行防治污染主体责任,减少废气、废水等排放;
2、生产制造过程中,通过自动化数字化转型等手段,提升生产效率;
3、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理念宣贯,减少对水、电等能源等的消耗;
4、部分公车采用新能源车,同时倡导员工使用新能源和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交通工具;
5、通过设置节约用纸标识、使用数字化办公软件,实现少纸化办公;
6、聘请专业环保咨询公司,为员工开展环保、节能、低碳等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环境保护和节能低碳意识。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大兴区环保绿色信用等级评选中,获得“绿色信用四星级企业”的评价。
公司将持续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通过各项措施节约资源、能源等使用,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效,从而为环境保护贡献公司的一份力量。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80.02 | |
其中:资金(万元) | 75.00 | 1、通过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北京民营经济同心抗疫”公益项目捐赠50万元,支持北京抗疫。 2、通过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10万元,支持2022年“丰台青联助学金”项目,帮助品学兼优的困境青少年完成学业。 3、向结对村(内蒙古扎赉特旗永合村)定向捐款3万元,用于改善村里的人居环境。 4、鸿远成都通过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慈善会为四川泸定地震捐赠10万元。 5、鸿远苏州通过苏州高新区慈善总会为环卫工人健康体检项目捐赠2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5.02 | 通过北京市丰台区支援合作地区产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贸易平台,购买来自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内蒙古扎赉特旗的助农产品,采购金额5.02万元。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发展企业,有益员工,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企业宗旨,努力发展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合规经营、创造利润、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承担起对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客户、环境和社会公益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多渠道投资者进行互动,不断探索与完善公司治理,诚信规范公司运作,有效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证了对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
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调研、电话、电子邮箱和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了良好的互动,提升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2、 员工合法权益维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工会切实履行各项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热忱为员工服务。同时不定期组织实施各类培训,鼓励员工进行在职学历提升,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和发展。
3、 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在经营发展中,公司充分尊重供应商、客户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始终秉持守法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部负责企业内部的监督、审计及廉洁自律、反舞弊等工作。公司重视企业内控机制、企业文化和合法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对新成立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合规知识培训,重点加强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供应链管理制度、合同评审制度,防范商业贿赂与不正当交易,保护供应商与客户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合作方视为自身的战略伙伴,希望与其共同成长。公司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努力从机制、流程和制度层面加大监督力度,预防商业贿赂等问题。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坚持“诚实守信、互惠共赢”的交易原则,积极构建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
4、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匹配相应的经费,持续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未来,公司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5、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践行“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企业宗旨,在发展企业的同时,尽己所能回馈社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北京抗疫、捐资助学等多项公益行动,累计捐款捐物80万余元。
2022年,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向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捐款50万元;2022年9月,四川省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鸿远成都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向当地捐赠爱心款10万元;2022年11月,公司参与“丰台青联助学金”项目,通过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10万元,用于帮助品学兼优的困境青少年完成学业。
公司连续多年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持续回馈社会。2022年,公司连续四年(2019年-2022年)被评为北京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百强。公司将持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8.02 | |
其中:资金(万元) | 3.00 | 向结对村定向捐款3万元,用于改善和提高结对村的人居环境。 |
物资折款(万元) | 5.02 | 购买来自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内蒙古扎赉特旗的农副产品,采购金额5.02万元。 |
惠及人数(人)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全局性和历史性意义。公司继2021年向“万企兴万村”行动中的结对村(内蒙古扎赉特旗永合村)捐赠环卫设施之后,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结对村发展,以解决实际困难为出发点,开展帮扶行动。2022年9月,公司通过北京市丰台区支援合作地区产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贸易平台,购买来自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内蒙古扎赉特旗的大米、面粉、大豆油等农副产品,采购金额5.02万元。2022年10月,公司向结对村定向捐款3万元,用于改善结对村的人居环境,使村民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温暖。
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响应国家帮扶号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红、郑小丹 | 1、自元六鸿远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转让的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本项承诺。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 1、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2、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3、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4、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发行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辰、杨立宏、刘利荣、邢杰、陈天畏、褚彬池、孙淑英、李永强 | 1、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转让的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前述承诺。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 1、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3、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国鼎二号基金 | 自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一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时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时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50%。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上市后,本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企业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锁定事项,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企业不得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行为。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红、郑小丹 | 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外,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一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在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两年合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减持: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减持价格不低 | 锁定期满两年内 | 是 | 是 | / | / |
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总经理刘辰 | 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外,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一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在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内,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0%;两年合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减持: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锁定期满两年内 | 是 | 是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红、郑小丹 | 本人目前不存在且不从事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同时,本人承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业务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技术、信息、渠道或其他方面的支持或协助。 | 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目前不存在且不从事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同时,本人承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业务与元六鸿远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 | 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是 | / | / |
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技术、信息、渠道或其他方面的支持或协助。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红、郑小丹;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总经理刘辰;其他发行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 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承诺具体内容请详见招股说明书之“十三、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四)减持股份的承诺”相关披露内容。 | 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以及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是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在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将遵守本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同时,对于本承诺出具之后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应由“董事、高管”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红、郑小丹 |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股东大会表决的,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每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累计不少于其上年度从公司直接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但以增持股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为限,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发行前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刘辰、杨立宏、刘利荣、邢杰、孙淑英、李永强 |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股东大会表决的,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每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累计不少于其上年度从公司直接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如有)的20%,但以增持股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为限,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股东或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股东或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禁止公司的股东利用在元六鸿远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红、郑小丹 | 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元六鸿远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元六鸿远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元六鸿远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元六鸿远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不会利用在元六鸿远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元六鸿远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 |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1年4月27日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 是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董事郑红、刘辰、郑小丹、刘利荣、邢杰、李永强、张德胜、卢闯、林海权 | 本次回购股份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 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10月20日 | 是 | 是 | / |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罗军、邹凯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罗军2年,邹凯4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3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3,149.7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6,266.99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6,266.99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56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1,266.99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1,266.99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内容和金额在审议批准范围内,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1,000.00 | 8,900.00 | 0.00 |
国债逆回购 | 自有资金 | 1,000.00 | 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24)。
2022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429,642股,占公司总股本232,400,000股的比例为0.18%,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48.9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4,891,644 | 32.22 | -74,337,244 | -74,337,244 | 554,400 | 0.2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4,891,644 | 32.22 | -74,337,244 | -74,337,244 | 554,400 | 0.24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4,891,644 | 32.22 | -74,337,244 | -74,337,244 | 554,400 | 0.24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57,512,356 | 67.78 | 74,333,244 | 74,333,244 | 231,845,600 | 99.7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57,512,356 | 67.78 | 74,333,244 | 74,333,244 | 231,845,600 | 99.7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32,404,000 | 100.00 | -4,000 | -4,000 | 232,4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73,963,644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2022年6月2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369,600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
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5)。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郑红 | 66,545,460 | 66,545,46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5月16日 |
郑小丹 | 7,418,184 | 7,418,184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5月16日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99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928,000 | 369,600 | 0 | 554,400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注 |
合计 | 74,891,644 | 74,333,244 | 0 | 554,400 | / | / |
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99名激励对象92.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对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进行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9,600股已于2022年6月21日上市流通;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已于2022年9月6日完成回购注销。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32,404,000股减少至232,400,000股。报告期期初资产总额为432,743.57万元,负债总额为101,821.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53%;报告期期末资产总额为534,192.44万元,负债总额为132,469.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80%。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89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96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郑红 | 0 | 66,545,460 | 28.6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辰 | -1,680,000 | 14,120,000 | 6.0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9,824 | 7,928,980 | 3.41 | 0 | 无 | 未知 | ||
郑小丹 | -127,900 | 7,290,284 | 3.1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杨立宏 | -367,300 | 4,183,746 | 1.8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98,826 | 3,786,956 | 1.63 | 0 | 无 | 未知 | ||
冯建琼 | -50,000 | 3,310,625 | 1.42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兴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68,140 | 3,247,093 | 1.40 | 0 | 无 | 未知 | ||
刘亚平 | 0 | 2,892,327 | 1.2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84,332 | 2,840,714 | 1.22 | 0 | 无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郑红 | 66,545,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545,460 | |||||
刘辰 | 14,1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2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928,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28,980 | |||||
郑小丹 | 7,290,284 | 人民币普通股 | 7,290,284 |
杨立宏 | 4,183,746 | 人民币普通股 | 4,183,74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86,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3,786,956 |
冯建琼 | 3,310,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0,62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兴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47,093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7,093 |
刘亚平 | 2,892,327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2,32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840,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2,840,714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红、郑小丹,父女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李永强 | 30,000 | 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日期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2 | 王新 | 30,000 | 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日期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3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96人) | 494,400 | 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日期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郑红、郑小丹 |
国籍 | 均为中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郑红为公司董事长、郑小丹为公司副董事长兼营销中心副主任。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郑红、郑小丹 |
国籍 | 均为中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郑红为公司董事长、郑小丹为公司副董事长兼营销中心副主任。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红、郑小丹,为父女关系。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2年4月22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股份数量300,000股-6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13-0.26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 |
回购用途 | 拟用于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429,642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29,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130.00元/股,最低价格人民币112.50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124.5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5,348.9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已完成。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XYZH/2023BJAG1B0012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电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鸿远电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鸿远电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收入确认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鸿远电子公司2022年度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为2,476,959,999.87元。公司业务分为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自产业务下,公司根据订单、出库单并经客户确认收到货物后进行收入确认;代理情况下,公司根据订单、出库单并经客户签字确认收入。公司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均采用直接向客户销售的模式进行,并按公司与客户商定的合同或协议价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从鸿远电子公司业务系统提取销售数据并将重新计算的结果与财务报表列示的收入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由于收入是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及附注七、61。 | (3)从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中选取样本,核对相关合同、发货单、发票等信息,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年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6)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年按月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年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年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
2.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2022年度,鸿远电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合计余额为2,257,830,507.32元,坏账准备为117,336,622.87元,净值为2,140,493,884.45元,占2022年合并营业收入的85.54%,占2022年末资产总额的40.07%。由于鸿远电子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1、12、16及附注七、4、5、10。 | (1)评价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查阅销售合同、检查以往货款的回收情况、与管理层沟通等程序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3)复核鸿远电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过程,并结合当前经济状况和其他前瞻性资料来评估管理层利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4)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及前后手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 (5)对超过信用期及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分析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四、其他信息
鸿远电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鸿远电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鸿远电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鸿远电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鸿远电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鸿远电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鸿远电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鸿远电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军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邹凯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00,967,992.36 | 1,102,774,087.8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47,146,238.70 | 128,257,785.7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785,788,289.88 | 689,330,392.45 |
应收账款 | 七、5 | 1,347,375,692.98 | 1,064,318,951.1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93,886,344.87 | 154,528,811.69 |
预付款项 | 七、7 | 45,344,206.58 | 38,503,728.9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5,101,115.38 | 26,334,597.8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671,738,550.55 | 414,770,888.42 |
合同资产 | 七、10 | 7,329,901.59 | 6,130,758.8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4,917,385.83 | 22,828,725.07 |
流动资产合计 | 4,449,595,718.72 | 3,647,778,727.9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7,298,018.61 | 8,030,391.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67,500,000.00 | 43,5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84,681,707.78 | 430,600,043.84 |
在建工程 | 七、22 | 78,807,535.68 | 89,588,638.3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7,515,403.73 | 4,599,683.09 |
无形资产 | 七、26 | 155,620,437.75 | 28,878,047.6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8,109,371.22 | 8,083,539.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8,133,411.61 | 29,454,733.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4,662,775.97 | 36,921,900.1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92,328,662.35 | 679,656,976.55 | |
资产总计 | 5,341,924,381.07 | 4,327,435,704.4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66,272,675.80 | 291,339,516.3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81,533,768.30 | 266,048,372.19 |
应付账款 | 七、36 | 201,993,007.06 | 228,926,088.6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227,725.49 | 3,950,399.1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9,801,722.76 | 99,104,945.22 |
应交税费 | 七、40 | 28,062,968.32 | 41,178,046.4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4,931,945.42 | 58,164,032.80 |
其中:应付利息 | 307,002.79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140,006.34 | 2,030,884.06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8,963,819.49 | 990,742,284.8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944,594.64 | 2,592,837.2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7,475,333.40 | 19,545,159.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4,313,035.70 | 5,336,473.1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732,963.74 | 27,474,469.61 | |
负债合计 | 1,324,696,783.23 | 1,018,216,754.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32,400,000.00 | 232,404,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55 | 1,347,847,909.47 | 1,336,309,254.66 |
减:库存股 | 七、56 | 125,546,269.50 | 95,183,099.62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538,415.44 | -1,545,059.2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16,202,000.00 | 116,202,0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435,252,210.66 | 1,721,031,854.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05,617,435.19 | 3,309,218,949.9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610,162.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17,227,597.84 | 3,309,218,949.9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341,924,381.07 | 4,327,435,704.45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12,184,153.82 | 913,161,623.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6,982,250.00 | 128,013,342.4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89,163,121.48 | 694,195,006.74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309,785,846.56 | 981,848,791.52 |
应收款项融资 | 41,630,596.40 | 100,339,779.47 | |
预付款项 | 45,327,627.71 | 30,970,974.7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0,266.45 | 256,615.9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39,573,832.76 | 370,193,019.31 | |
合同资产 | 6,812,913.35 | 5,268,234.7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87,787.83 | 159,886.3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92,238,396.36 | 3,224,407,274.7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173,536,005.30 | 272,260,919.21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483,325,507.31 | 424,439,614.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3,500,000.00 | 43,5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79,257,666.23 | 77,040,182.96 | |
在建工程 | 62,355,579.63 | 42,637,265.1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51,687.31 | 402,565.22 | |
无形资产 | 121,317,031.22 | 10,034,877.2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4,290.84 | 108,862.7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298,616.38 | 20,654,558.9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630,957.67 | 22,962,404.1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31,627,341.89 | 914,041,250.18 | |
资产总计 | 4,923,865,738.25 | 4,138,448,524.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8,121,595.83 | 184,16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28,281,125.30 | 281,477,940.92 | |
应付账款 | 83,539,013.19 | 128,028,558.9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10,229.05 | 2,611,820.4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6,151,482.75 | 73,901,743.14 | |
应交税费 | 24,437,886.19 | 36,093,594.76 | |
其他应付款 | 34,380,042.75 | 57,986,642.94 | |
其中:应付利息 | 216,150.00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2,979.35 | 117,764.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46,804,354.41 | 764,378,065.2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768.54 | 147,513.6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150,000.00 | 19,187,292.5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309,567.78 | 5,336,473.1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480,336.32 | 24,671,279.26 | |
负债合计 | 875,284,690.73 | 789,049,344.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2,400,000.00 | 232,404,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45,087,808.96 | 1,336,499,254.66 | |
减:库存股 | 125,546,269.50 | 95,183,099.62 | |
其他综合收益 | -317,959.57 | -1,065,489.4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6,202,000.00 | 116,202,000.00 | |
未分配利润 | 2,480,755,467.63 | 1,760,542,514.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48,581,047.52 | 3,349,399,180.4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923,865,738.25 | 4,138,448,524.96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强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02,200,719.25 | 2,403,105,889.4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502,200,719.25 | 2,403,105,889.4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51,427,259.16 | 1,445,908,465.8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247,410,187.03 | 1,165,359,325.9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1,733,946.85 | 22,087,260.20 |
销售费用 | 七、63 | 76,060,216.91 | 69,759,508.96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2,416,110.97 | 99,124,401.21 |
研发费用 | 七、65 | 98,694,416.76 | 80,639,956.72 |
财务费用 | 七、66 | 5,112,380.64 | 8,938,012.76 |
其中:利息费用 | 21,003,004.59 | 19,450,823.58 | |
利息收入 | 19,855,761.44 | 12,960,048.8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1,155,420.31 | 15,492,350.8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049,627.43 | 964,310.2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32,372.57 | 30,391.1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93,846.22 | 24,460.2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9,930,916.50 | -7,871,245.7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710,529.85 | -1,549,999.3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98.02 | 1,697,454.7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35,243,613.28 | 965,954,754.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5,528.00 | 847,272.1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874,230.52 | 1,072,158.4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34,384,910.76 | 965,729,868.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31,221,848.11 | 138,992,883.2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3,163,062.65 | 826,736,985.0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3,163,062.65 | 826,736,985.0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4,602,799.49 | 826,736,985.0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39,736.8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006,643.84 | -251,340.70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06,643.84 | -251,340.7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6,643.84 | -251,340.7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48,271.05 | -219,591.34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8,372.79 | -31,749.36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04,169,706.49 | 826,485,644.3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5,609,443.33 | 826,485,644.3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39,736.8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48 | 3.5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48 | 3.57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强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931,445,370.38 | 1,983,568,801.7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813,828,488.76 | 854,660,543.54 |
税金及附加 | 16,546,688.97 | 17,323,684.03 | |
销售费用 | 33,936,973.20 | 28,611,607.43 | |
管理费用 | 51,759,190.69 | 55,439,559.08 | |
研发费用 | 70,467,087.69 | 67,476,419.01 | |
财务费用 | -5,992,397.18 | -1,678,739.0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406,295.92 | 13,588,717.57 | |
利息收入 | 24,331,384.71 | 17,422,052.66 | |
加:其他收益 | 18,349,483.69 | 14,763,568.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782,000.00 | 11,295,658.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391.67 | 26,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851,477.62 | -5,173,296.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353,400.45 | -651,997.5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97,454.7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38,812,552.20 | 983,693,114.2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2,040.00 | 857,305.99 | |
减:营业外支出 | 657,380.21 | 875,659.8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38,277,211.99 | 983,674,760.4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7,681,816.13 | 138,104,159.3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0,595,395.86 | 845,570,601.0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0,595,395.86 | 845,570,601.0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47,529.84 | -458,040.3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47,529.84 | -458,040.3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47,529.84 | -458,040.39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11,342,925.70 | 845,112,560.6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47,078,913.77 | 2,238,431,994.7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02,264.83 | 12,151,568.2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7,476,529.58 | 29,419,119.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99,157,708.18 | 2,280,002,682.6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21,109,829.52 | 1,082,445,103.2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9,402,912.00 | 261,532,624.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4,747,501.06 | 301,869,801.4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96,429,804.36 | 101,373,372.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1,690,046.94 | 1,747,220,902.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357,467,661.24 | 532,781,780.4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30,000,000.00 | 19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102,949.96 | 1,477,634.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27,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6,102,949.96 | 194,204,634.1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8,716,338.30 | 227,304,906.1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73,000,000.00 | 311,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1,716,338.30 | 538,804,906.1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613,388.34 | -344,600,271.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6,923,52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89,312,900.00 | 306,339,516.3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155,661.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9,468,561.00 | 363,263,036.3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2,339,516.35 | 147,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5,589,221.76 | 94,174,744.3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74,822,559.29 | 41,245,054.8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2,751,297.40 | 282,419,799.1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717,263.60 | 80,843,237.1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2,380.06 | -29,302.2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8,733,916.56 | 268,995,443.3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5,684,575.80 | 826,689,132.4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84,418,492.36 | 1,095,684,575.80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82,475,533.73 | 1,828,704,385.1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55,783.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938,160.78 | 27,243,532.5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5,413,694.51 | 1,857,103,700.8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33,024,201.89 | 751,543,459.5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5,703,023.81 | 165,624,195.0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8,956,051.25 | 281,613,595.7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145,585.98 | 94,543,527.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4,828,862.93 | 1,293,324,777.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584,831.58 | 563,778,923.0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0,000,000.00 | 19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351,459.86 | 11,864,472.1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82,819.00 | 6,592,016.7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2,134,278.86 | 208,456,488.9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9,124,127.81 | 39,462,318.4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85,200,000.00 | 552,7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4,324,127.81 | 592,162,318.4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189,848.95 | -383,705,829.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6,923,52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8,000,000.00 | 199,16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5,661.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155,661.00 | 256,083,52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4,160,000.00 | 87,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5,397,297.19 | 91,089,038.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460,316.20 | 38,473,179.6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0,017,613.39 | 216,562,217.6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861,952.39 | 39,521,302.3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533,030.24 | 219,594,395.8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9,101,623.58 | 689,507,227.7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5,634,653.82 | 909,101,623.58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2,404,000.00 | 1,336,309,254.66 | 95,183,099.62 | -1,545,059.28 | 116,202,000.00 | 1,721,031,854.23 | 3,309,218,949.99 | 3,309,218,949.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2,404,000.00 | 1,336,309,254.66 | 95,183,099.62 | -1,545,059.28 | 116,202,000.00 | 1,721,031,854.23 | 3,309,218,949.99 | 3,309,218,949.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0.00 | 11,538,654.81 | 30,363,169.88 | 1,006,643.84 | 714,220,356.43 | 696,398,485.20 | 11,610,162.65 | 708,008,647.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06,643.84 | 804,602,799.49 | 805,609,443.33 | -1,439,736.84 | 804,169,706.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0.00 | 11,538,654.81 | 30,363,169.88 | -18,828,515.07 | 13,049,899.49 | -5,778,615.5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0 | -241,360.00 | -23,132,840.00 | 22,887,480.00 | 16,000,000.00 | 38,887,48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829,914.30 | 8,829,914.30 | 8,829,914.30 | ||||||||||||
4.其他 | 2,950,100.51 | 53,496,009.88 | -50,545,909.37 | -2,950,100.51 | -53,496,009.88 | ||||||||||
(三)利润分配 | -90,382,443.06 | -90,382,443.06 | -90,382,443.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0,382,443.06 | -90,382,443.06 | -90,382,443.0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2,400,000.00 | 1,347,847,909.47 | 125,546,269.50 | -538,415.44 | 116,202,000.00 | 2,435,252,210.66 | 4,005,617,435.19 | 11,610,162.65 | 4,017,227,597.84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1,476,000.00 | 1,261,372,752.04 | -1,293,718.58 | 115,738,000.00 | 980,404,989.17 | 2,587,698,022.63 | 2,587,698,022.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1,476,000.00 | 1,261,372,752.04 | -1,293,718.58 | 115,738,000.00 | 980,404,989.17 | 2,587,698,022.63 | 2,587,698,022.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28,000.00 | 74,936,502.62 | 95,183,099.62 | -251,340.70 | 464,000.00 | 740,626,865.06 | 721,520,927.36 | 721,520,927.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1,340.70 | 826,736,985.06 | 826,485,644.36 | 826,485,644.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28,000.00 | 74,936,502.62 | 95,183,099.62 | -19,318,597.00 | -19,318,597.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28,000.00 | 55,995,520.00 | 56,923,52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940,982.62 | 18,940,982.62 | 18,940,982.62 | ||||||||||||
4.其他 | 38,259,579.62 | -38,259,579.62 | -38,259,579.62 | ||||||||||||
(三)利润分配 | 464,000.00 | -86,110,120.00 | -85,646,120.00 | -85,646,12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64,000.00 | -464,00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5,646,120.00 | -85,646,120.00 | -85,646,12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2,404,000.00 | 1,336,309,254.66 | 95,183,099.62 | -1,545,059.28 | 116,202,000.00 | 1,721,031,854.23 | 3,309,218,949.99 | 3,309,218,949.99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2,404,000.00 | 1,336,499,254.66 | 95,183,099.62 | -1,065,489.41 | 116,202,000.00 | 1,760,542,514.83 | 3,349,399,180.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2,404,000.00 | 1,336,499,254.66 | 95,183,099.62 | -1,065,489.41 | 116,202,000.00 | 1,760,542,514.83 | 3,349,399,180.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0.00 | 8,588,554.30 | 30,363,169.88 | 747,529.84 | 720,212,952.80 | 699,181,867.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47,529.84 | 810,595,395.86 | 811,342,925.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0.00 | 8,588,554.30 | 30,363,169.88 | -21,778,615.5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0 | -241,360.00 | -23,132,840.00 | 22,887,48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829,914.30 | 8,829,914.30 | |||||||||
4.其他 | 53,496,009.88 | -53,496,009.88 | |||||||||
(三)利润分配 | -90,382,443.06 | -90,382,443.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0,382,443.06 | -90,382,443.0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2,400,000.00 | 1,345,087,808.96 | 125,546,269.50 | -317,959.57 | 116,202,000.00 | 2,480,755,467.63 | 4,048,581,047.52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31,476,000.00 | 1,261,562,752.04 | -607,449.02 | 115,738,000.00 | 1,001,082,033.78 | 2,609,251,336.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1,476,000.00 | 1,261,562,752.04 | -607,449.02 | 115,738,000.00 | 1,001,082,033.78 | 2,609,251,336.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28,000.00 | 74,936,502.62 | 95,183,099.62 | -458,040.39 | 464,000.00 | 759,460,481.05 | 740,147,843.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8,040.39 | 845,570,601.05 | 845,112,560.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28,000.00 | 74,936,502.62 | 95,183,099.62 | -19,318,597.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28,000.00 | 55,995,520.00 | 56,923,52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940,982.62 | 18,940,982.62 | |||||||||
4.其他 | 38,259,579.62 | -38,259,579.62 | |||||||||
(三)利润分配 | 464,000.00 | -86,110,120.00 | -85,646,12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64,000.00 | -464,00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5,646,120.00 | -85,646,12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2,404,000.00 | 1,336,499,254.66 | 95,183,099.62 | -1,065,489.41 | 116,202,000.00 | 1,760,542,514.83 | 3,349,399,180.46 |
公司负责人:郑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强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批准成立。
2016年5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以经审计的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其中12,000万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作为资本公积。2016年5月1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28000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增资4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400万元,本次增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280012号验资报告。
2017年3月20日和2019年3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8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5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134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6,534万元。
2020年5月19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20年6月3日以总股本16,5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3,147.60万元。
2021年5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登记数量为92.80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3,240.40万元。
2022年7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对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已离职人员所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3,240.00万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68022402680;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5号楼3层3-2(园区);运营地址为北京市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法定代表人为郑红先生。
公司属电子元器件行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生产;生产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限在外阜从事生产活动);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电路、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子材料检测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2023年3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2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香港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香港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五、9进行了折算。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8)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
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商业承兑票据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商业承兑票据账龄作为风险特征;商业承兑票据账龄按照其结转的应收账款的账龄连续计算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应收账款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集团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本集团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以贴现形式出售,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组合 | 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保证金、备用金等款项 |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及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本集团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
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有关本集团持有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参见本附注五、10(8)。本集团目前存在的债权投资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下列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债权投资 |
本集团不存在除上述关联方组合以外的债权投资。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办公和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31.67%-19.00% |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但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起始日期。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及减值计提方法,参见本节五、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本集团对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本集团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摊销法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使用年限 |
软件 | 直线摊销法 | 10 |
非专利技术 | 直线摊销法 | 1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本集团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的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集团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已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并以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集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本集团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和电子产品的销售,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均采用直接向客户销售的模式进行,商品销售收入于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后予以确认,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节五、23“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集团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2% |
房产税 | 房产余值或租赁收入 | 1.2%或1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 | 见下表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5 |
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5 |
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创思(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25 |
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天津鸿鑫特电子有限公司 | 25 |
元六鸿远(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1001269),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可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鸿远苏州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07872),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可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2021年10月29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2月28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子公司元陆鸿远属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上半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21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上半年延缓缴纳各项税费金额均为50%,延缓期限分别为9个月及6个月。2022年9月14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
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上述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于2018年3月29日宣告《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子公司创思香港不超过200万元的应税利润按8.25%税率征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740.77 | 9,409.09 |
银行存款 | 1,300,961,251.59 | 1,102,764,678.71 |
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84,411,751.59 | 1,095,675,166.71 |
其中:受限银行存款 | 16,549,500.00 | 7,089,512.00 |
合计 | 1,300,967,992.36 | 1,102,774,087.8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929,321.30 | 1,758,949.54 |
其他说明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创思(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放于香港银行账户的美元为277,018.25美元,折合人民币1,929,321.30元。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银行存款为16,549,500.00元,用于公司通过银行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61,430,000.00元的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7,146,238.70 | 128,257,785.71 |
其中: | ||
权益性工具投资 | 58,123,988.70 | 58,204,443.25 |
衍生金融资产 | 89,022,250.00 | 70,053,342.46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47,146,238.70 | 128,257,785.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权益工具投资指公司期末持有的宏明电子178.20万股及创思北京持有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8,495股股份的公允价值,分别为57,960,000元及163,988.70元。
(2)衍生金融资产指期末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包含的可单独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785,788,289.88 | 689,330,392.45 |
合计 | 785,788,289.88 | 689,330,392.45 |
注:商业承兑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国内大型企业集团与商业银行合作打造的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签发的商业付款承诺单,包括云信、航信等各类商业信用产品。核心企业承诺在约定的时间、无条件地支付承诺的金额至指定账户,付款承诺单可流转、可拆分,可融资,具有类似商业承兑汇票的特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该等商业付款承诺单金额为62,012,275.72元(2021年末:41,145,107.00元)。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背书 | 46,162,941.44 | |
合计 | 46,162,941.44 |
注:商业承兑票据出票人或签发人基本为大型央企集团所属企业或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历史上该等商业承兑票据的出票人或签发人均未发生过到期未兑付的情形。因此,管理层认为商业承兑票据背书转让或无追索权贴现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尽管依据《票据法》相关规定,上述商业承兑票据背书转让后到期不获支付,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但管理层认为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该等或有事项不满足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因此公司未予以确认。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2,252,679.28 | 100.00 | 56,464,389.40 | 6.70 | 785,788,289.88 | 731,890,589.13 | 100.00 | 42,560,196.68 | 5.82 | 689,330,392.45 |
其中: | ||||||||||
商业承兑票据账龄组合 | 842,252,679.28 | 100.00 | 56,464,389.40 | 6.70 | 785,788,289.88 | 731,890,589.13 | 100.00 | 42,560,196.68 | 5.82 | 689,330,392.45 |
合计 | 842,252,679.28 | / | 56,464,389.40 | / | 785,788,289.88 | 731,890,589.13 | / | 42,560,196.68 | / | 689,330,392.4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票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48,995,787.94 | 13,469,873.71 | 3.00 |
1-2年 | 371,982,210.33 | 37,198,221.03 | 10.00 |
2-3年 | 18,671,086.17 | 3,734,217.23 | 20.00 |
3-4年 | 1,083,034.83 | 541,517.42 | 50.00 |
4年以上 | 1,520,560.01 | 1,520,560.01 | 100.00 |
合计 | 842,252,679.28 | 56,464,389.40 | 6.7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本节五、11“应收票据”。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票据账龄组合 | 42,560,196.68 | 13,904,192.72 | 56,464,389.40 | ||
合计 | 42,560,196.68 | 13,904,192.72 | 56,464,389.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275,565,802.94 |
1至2年 | 110,732,587.24 |
2至3年 | 10,609,197.66 |
3至4年 | 3,860,355.62 |
4年以上 | 7,253,285.00 |
合计 | 1,408,021,228.4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08,021,228.46 | 100.00 | 60,645,535.48 | 4.31 | 1,347,375,692.98 | 1,110,095,161.46 | 100.00 | 45,776,210.35 | 4.12 | 1,064,318,951.1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408,021,228.46 | 100.00 | 60,645,535.48 | 4.31 | 1,347,375,692.98 | 1,110,095,161.46 | 100.00 | 45,776,210.35 | 4.12 | 1,064,318,951.11 |
合计 | 1,408,021,228.46 | / | 60,645,535.48 | / | 1,347,375,692.98 | 1,110,095,161.46 | / | 45,776,210.35 | / | 1,064,318,951.1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75,565,802.94 | 38,266,974.40 | 3.00 |
1-2年 | 110,732,587.24 | 11,073,258.73 | 10.00 |
2-3年 | 10,609,197.66 | 2,121,839.53 | 20.00 |
3-4年 | 3,860,355.62 | 1,930,177.82 | 50.00 |
4年以上 | 7,253,285.00 | 7,253,285.00 | 100.00 |
合计 | 1,408,021,228.46 | 60,645,535.48 | 4.3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详见本节五、12“应收账款”。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45,776,210.35 | 16,026,723.78 | 1,157,398.65 | 60,645,535.48 | ||
合计 | 45,776,210.35 | 16,026,723.78 | 1,157,398.65 | 60,645,535.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57,398.6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52,338,841.67 | 17.92 | 9,286,267.84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183,520,589.62 | 13.03 | 8,618,692.52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70,999,751.00 | 12.14 | 6,101,362.75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96,164,601.92 | 6.83 | 3,659,902.58 |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8,955,915.25 | 6.32 | 2,668,677.46 |
合计 | 791,979,699.46 | 56.25 | 30,334,903.1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3,886,344.87 | 154,528,811.69 |
合计 | 93,886,344.87 | 154,528,811.69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成本 | 期末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公允价值 |
银行承兑汇票 | 94,713,544.51 | -827,199.64 | 93,886,344.87 |
合计 | 94,713,544.51 | -827,199.64 | 93,886,344.87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2,811,474.68 | 94.41 | 37,134,379.25 | 96.44 |
1至2年 | 1,973,134.99 | 4.35 | 1,103,942.68 | 2.87 |
2年以上 | 559,596.91 | 1.23 | 265,407.06 | 0.69 |
合计 | 45,344,206.58 | 100.00 | 38,503,728.9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34,263,836.91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5.5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5,101,115.38 | 26,334,597.82 |
合计 | 35,101,115.38 | 26,334,597.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3,830,587.30 |
1至2年 | 569,832.00 |
2至3年 | 146,760.99 |
3至4年 | 25,956.00 |
4年以上 | 527,979.09 |
合计 | 35,101,115.3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35,101,115.38 | 26,334,597.82 |
合计 | 35,101,115.38 | 26,334,597.8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组合,主要为本集团支付给供应商的保证金、租房押金以及员工备用金等,本集团认为该等组合信用风险较低且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因此本集团未对该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17,769,863.00 | 1年以内 | 50.62 | |
第二名 | 保证金 | 13,671,188.80 | 1年以内 | 38.95 | |
第三名 | 保证金 | 1,499,573.00 | 1年以内 | 4.27 | |
第四名 | 保证金 | 460,000.00 | 1至2年 | 1.31 | |
第五名 | 押金 | 415,354.64 | 4年以上 | 1.18 | |
合计 | / | 33,815,979.44 | / | 96.3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367,391,739.17 | 26,975,753.85 | 340,415,985.32 | 238,485,720.22 | 24,529,071.02 | 213,956,649.20 |
原材料 | 273,501,612.74 | 273,501,612.74 | 152,606,045.96 | 152,606,045.96 | ||
在产品 | 52,162,287.63 | 52,162,287.63 | 42,141,306.27 | 42,141,306.27 | ||
周转材料 | 5,658,664.86 | 5,658,664.86 | 6,066,886.99 | 6,066,886.99 | ||
合计 | 698,714,304.40 | 26,975,753.85 | 671,738,550.55 | 439,299,959.44 | 24,529,071.02 | 414,770,888.42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产业务及代理业务项下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92,454,968.18元(2021年底金额:103,182,703.45元)及147,961,017.14元(2021年底金额:110,773,945.75元)。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24,529,071.02 | 7,549,515.41 | 5,102,832.58 | 26,975,753.85 | ||
合计 | 24,529,071.02 | 7,549,515.41 | 5,102,832.58 | 26,975,753.8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在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费用及技术服务费,随着营业收入的确认而摊销,本年度摊销的合同履约成本为16,616,313.41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量保证金 | 7,556,599.58 | 226,697.99 | 7,329,901.59 | 6,320,369.95 | 189,611.11 | 6,130,758.84 |
合计 | 7,556,599.58 | 226,697.99 | 7,329,901.59 | 6,320,369.95 | 189,611.11 | 6,130,758.84 |
注:本集团的合同资产主要涉及本集团与部分客户的产品销售合同。本集团在签订该合同时与客户约定一定金额或比例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本集团的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则质量保证金将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支付,当本集团取得该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时,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款。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质量保证金 | 37,086.88 | |||
合计 | 37,086.88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 13,638,765.02 | 22,828,725.07 |
企业所得税应退税额 | 1,278,620.81 | |
合计 | 14,917,385.83 | 22,828,725.07 |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较多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子公司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规定的留抵退税条件,收到待抵扣进项税额退税所致。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8,030,391.18 | -732,372.57 | 7,298,018.61 | ||||||||
小计 | 8,030,391.18 | -732,372.57 | 7,298,018.61 | ||||||||
合计 | 8,030,391.18 | -732,372.57 | 7,298,018.61 |
其他说明报告期内,鸿远成都对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四派”)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确认了对成都四派的投资损失732,372.57元。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基金投资 | 67,500,000.00 | 43,500,000.00 |
合计 | 67,500,000.00 | 43,5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北清环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三航国鼎一号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认缴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1,172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9.4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全部完成出资。2022年12月26日,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三航国鼎二号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国鼎合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锦合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交子公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成都德鼎宜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认缴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1,250万元,鸿远成都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3.20%。截至报告期末,鸿远成都已完成认缴出资额的首期出资人民币400万元。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84,681,707.78 | 430,600,043.84 |
合计 | 484,681,707.78 | 430,600,043.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和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3,795,885.51 | 283,176,680.27 | 10,168,551.02 | 13,190,651.70 | 570,331,768.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8,804.88 | 90,631,512.62 | 339,194.69 | 9,632,568.51 | 101,242,080.70 |
(1)购置 | 58,247,231.48 | 339,194.69 | 2,063,631.31 | 60,650,057.4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38,804.88 | 32,384,281.14 | 7,568,937.20 | 40,592,023.2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05,962.05 | 507,848.20 | 2,713,810.25 | ||
(1)处置或报废 | 2,205,962.05 | 507,848.20 | 2,713,810.25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264,434,690.39 | 371,602,230.84 | 10,507,745.71 | 22,315,372.01 | 668,860,038.9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4,459,678.54 | 69,745,875.73 | 7,361,603.05 | 8,164,567.34 | 139,731,724.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554,261.89 | 30,249,005.77 | 897,273.90 | 3,024,218.81 | 46,724,760.37 |
(1)计提 | 12,554,261.89 | 30,249,005.77 | 897,273.90 | 3,024,218.81 | 46,724,760.37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55,258.09 | 322,895.77 | 2,278,153.86 | ||
(1)处置或报废 | 1,955,258.09 | 322,895.77 | 2,278,153.86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67,013,940.43 | 98,039,623.41 | 8,258,876.95 | 10,865,890.38 | 184,178,331.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7,420,749.96 | 273,562,607.43 | 2,248,868.76 | 11,449,481.63 | 484,681,707.7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9,336,206.97 | 213,430,804.54 | 2,806,947.97 | 5,026,084.36 | 430,600,043.8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北京丰台办公楼 | 249,416.38 |
部分武汉办事处房屋 | 1,534,557.91 |
合计 | 1,783,974.29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西安办事处房屋 | 3,765,264.00 | 产权手续在办理过程中 |
合计 | 3,765,264.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3,907,505.60 | 69,574,886.66 |
工程物资 | 14,900,030.08 | 20,013,751.70 |
合计 | 78,807,535.68 | 89,588,638.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安装工程 | 52,565,384.90 | 52,565,384.90 | 27,308,692.51 | 27,308,692.51 | ||
软件工程 | 6,151,952.14 | 6,151,952.14 | 8,394,998.84 | 8,394,998.84 | ||
土建工程 | 5,190,168.56 | 5,190,168.56 | 33,871,195.31 | 33,871,195.31 | ||
合计 | 63,907,505.60 | 63,907,505.60 | 69,574,886.66 | 69,574,886.6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鸿远电子创新中心暨企业总部 | 190,000,000.00 | 567,706.27 | 567,706.27 | 0.3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190,000,000.00 | 567,706.27 | 567,706.27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14,900,030.08 | 14,900,030.08 | 20,013,751.70 | 20,013,751.70 | ||
合计 | 14,900,030.08 | 14,900,030.08 | 20,013,751.70 | 20,013,751.70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13,769.17 | 7,513,769.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17,938.06 | 6,817,938.06 |
(1) 新增租赁 | 6,817,938.06 | 6,817,938.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81,820.64 | 3,281,820.64 |
(1)租赁合同到期 | 3,217,666.47 | 3,217,666.47 |
(2)处置 | 64,154.17 | 64,154.17 |
4.期末余额 | 11,049,886.59 | 11,049,886.5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14,086.08 | 2,914,086.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74,149.98 | 3,874,149.98 |
(1)计提 | 3,874,149.98 | 3,874,149.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53,753.20 | 3,253,753.20 |
(1)处置 | 36,086.73 | 36,086.73 |
(2)租赁合同到期 | 3,217,666.47 | 3,217,666.47 |
4.期末余额 | 3,534,482.86 | 3,534,482.8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15,403.73 | 7,515,403.73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99,683.09 | 4,599,683.09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786,021.94 | 13,633,400.73 | 36,419,422.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975,877.03 | 7,711,776.07 | 16,000,000.00 | 129,687,653.10 |
(1)购置 | 105,975,877.03 | 7,711,776.07 | 113,687,653.10 | |
(2)内部研发 | ||||
(3)其他增加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8,761,898.97 | 21,345,176.80 | 16,000,000.00 | 166,107,075.7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77,755.25 | 3,463,619.78 | 7,541,375.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9,657.03 | 1,512,272.64 | 533,333.32 | 2,945,262.99 |
(1)计提 | 899,657.03 | 1,512,272.64 | 533,333.32 | 2,945,262.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977,412.28 | 4,975,892.42 | 533,333.32 | 10,486,638.0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3,784,486.69 | 16,369,284.38 | 15,466,666.68 | 155,620,437.7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708,266.69 | 10,169,780.95 | 28,878,047.6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鸿远电子创新中心暨企业总部土地 | 105,534,310.88 | 产权手续于2023年1月12日办理完毕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7,940,231.49 | 3,526,487.92 | 3,441,378.90 | 8,025,340.51 | |
宽带、邮箱服务费 | 28,862.15 | 23,300.97 | 22,423.25 | 29,739.87 | |
移动学习平台 | 30,541.50 | 30,541.50 | |||
专利数据库 | 83,904.08 | 29,613.24 | 54,290.84 | ||
合计 | 8,083,539.22 | 3,549,788.89 | 3,523,956.89 | 8,109,371.22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44,554,754.83 | 22,910,998.89 | 113,173,539.71 | 17,916,896.7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2,787,016.21 | 11,066,490.25 | 32,230,712.48 | 4,849,276.64 |
递延收益 | 17,475,333.40 | 2,653,833.35 | 19,545,159.27 | 2,967,560.56 |
股份支付 | 7,875,328.92 | 1,332,696.21 | 18,940,982.62 | 3,386,108.87 |
应收款项融资 | 827,199.64 | 169,392.91 | 1,840,968.11 | 334,890.33 |
合计 | 243,519,633.00 | 38,133,411.61 | 185,731,362.19 | 29,454,733.1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 | 92,701,235.15 | 13,905,185.27 | 35,576,487.42 | 5,336,473.11 |
短期借款利息 | 2,396,352.73 | 407,850.43 | ||
合计 | 95,097,587.88 | 14,313,035.70 | 35,576,487.42 | 5,336,473.1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75,705,432.66 | 42,270,025.02 |
合计 | 75,705,432.66 | 42,270,025.0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356,688.64 | ||
2023年 | 5,248.22 | 4,334,062.79 | |
2024年 | 4,875,384.89 | 11,002,073.70 | |
2025年 | 137,524.43 | 12,672,373.92 | |
2026年 | 6,928,495.53 | 12,904,825.97 | |
2027年及以后年度 | 63,758,779.59 | ||
合计 | 75,705,432.66 | 42,270,025.0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鸿远苏州于2022年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因此,鸿远苏州2017年度至2022年度产生的亏损由5年延长至10年,相应年份到期的可抵扣亏损调整至2027年及以后年度。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42,481,372.92 | 42,481,372.92 | 33,308,089.39 | 33,308,089.39 | ||
合同资产 | 2,423,781.16 | 242,378.11 | 2,181,403.05 | 3,732,261.28 | 118,450.55 | 3,613,810.73 |
合计 | 44,905,154.08 | 242,378.11 | 44,662,775.97 | 37,040,350.67 | 118,450.55 | 36,921,900.12 |
其他说明:
收款权利在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被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详情请参阅七、10“合同资产”。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566,272,675.80 | 291,339,516.35 |
合计 | 566,272,675.80 | 291,339,516.3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为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郑红期末担保余额为48,634.29万元,耿燕枫期末担保余额为22,634.29万元。
②创思上海委托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为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的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期末担保余额为1,000.00万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48,567,998.00 | 243,891,765.85 |
商业承兑汇票 | 32,965,770.30 | 22,156,606.34 |
合计 | 381,533,768.30 | 266,048,372.1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为公司开具的商业票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郑红期末担保余额为26,636.51万元,耿燕枫期末担保余额为3,790.78万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63,769,920.69 | 187,696,432.42 |
服务费 | 8,627,128.07 | 11,936,625.08 |
其他 | 29,595,958.30 | 29,293,031.16 |
合计 | 201,993,007.06 | 228,926,088.6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客户预收款项 | 3,227,725.49 | 3,950,399.12 |
合计 | 3,227,725.49 | 3,950,399.12 |
注:合同负债主要涉及本集团从客户的销售合同中收取的预收款。该预收款在合同签订时收取,依据客户大小或类型不同,预收款金额为合同对价的部分或全部。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7,408,983.78 | 260,214,081.41 | 289,794,753.63 | 67,828,311.5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95,961.44 | 29,636,333.18 | 29,358,883.42 | 1,973,411.20 |
三、辞退福利 | 563,318.28 | 563,318.28 | ||
合计 | 99,104,945.22 | 290,413,732.87 | 319,716,955.33 | 69,801,722.7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5,727,815.35 | 209,509,216.90 | 239,435,644.01 | 65,801,388.24 |
二、职工福利费 | 7,704,113.39 | 7,704,113.39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49,761.47 | 17,157,898.21 | 16,925,043.49 | 1,282,616.1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85,862.51 | 16,214,723.97 | 16,058,237.35 | 1,142,349.13 |
工伤保险费 | 40,051.52 | 652,082.86 | 575,619.26 | 116,515.12 |
生育保险费 | 23,847.44 | 291,091.38 | 291,186.88 | 23,751.94 |
四、住房公积金 | 8,075.00 | 20,853,467.00 | 20,837,284.00 | 24,25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23,331.96 | 4,989,385.91 | 4,892,668.74 | 720,049.1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7,408,983.78 | 260,214,081.41 | 289,794,753.63 | 67,828,311.5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44,515.68 | 28,728,596.71 | 28,459,471.45 | 1,913,640.94 |
2、失业保险费 | 51,445.76 | 907,736.47 | 899,411.97 | 59,770.26 |
合计 | 1,695,961.44 | 29,636,333.18 | 29,358,883.42 | 1,973,411.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16%、0.5%-0.7%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529,052.58 | 16,615,881.42 |
企业所得税 | 10,423,583.23 | 22,286,242.3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98,056.76 | 1,128,108.06 |
教育费附加 | 427,738.62 | 483,474.8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85,159.09 | 322,316.59 |
个人所得税 | 399,378.04 | 342,023.14 |
合计 | 28,062,968.32 | 41,178,046.45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07,002.79 | |
其他应付款 | 34,931,945.42 | 57,857,030.01 |
合计 | 34,931,945.42 | 58,164,032.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307,002.79 | |
合计 | 307,002.7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33,682,572.00 | 56,923,520.00 |
押金 | 292,892.54 | 319,680.54 |
其他 | 956,480.88 | 613,829.47 |
合计 | 34,931,945.42 | 57,857,030.0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40,006.34 | 2,030,884.06 |
合计 | 3,140,006.34 | 2,030,884.06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3,140,006.34 | 2,030,884.06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3,125,323.92 | 966,490.04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608,313.85 | 852,725.27 |
以后年度 | 210,956.87 | 773,621.92 |
小计 | 7,084,600.98 | 4,623,721.29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 | -3,140,006.34 | -2,030,884.06 |
合计 | 3,944,594.64 | 2,592,837.23 |
其他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为297,622.92元(2021年末:250,164.39元)。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7,357,866.72 | 32,533.32 | 17,325,333.40 | 锅炉改造以及产业化项目 | |
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2,187,292.55 | 150,000.00 | 2,187,292.55 | 150,000.00 | 科研项目 |
合计 | 19,545,159.27 | 150,000.00 | 2,219,825.87 | 17,475,333.4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产业化项目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科研项目 | 2,187,292.55 | 150,000.00 | 2,187,292.55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锅炉改造项目 | 357,866.72 | 32,533.32 | 325,333.4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9,545,159.27 | 150,000.00 | 2,219,825.87 | 17,475,333.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2,404,000.00 | -4,000 | -4,000 | 232,400,000.00 |
其他说明: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并已于2022年9月6日完成注销手续。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 (股本溢价) | 1,317,368,272.04 | 22,845,668.51 | 241,360.00 | 1,339,972,580.55 |
其他资本公积 | 18,940,982.62 | 8,829,914.30 | 19,895,568.00 | 7,875,328.92 |
合计 | 1,336,309,254.66 | 31,675,582.81 | 20,136,928.00 | 1,347,847,909.4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根据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9,600股,使得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减少19,895,568.00元,同时“股本溢价”增加19,895,568.00元;同时,公司回购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使得“股本溢价”减少241,360.00元。
(2) 2022年9月子公司鸿启兴接受少数股东以非专利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为40%,并按此比例承担鸿启兴前期累计亏损,使得公司本期“股本溢价”增加2,950,100.51元。
(3)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2年度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为8,829,914.30元,使得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8,829,914.3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56,923,520.00 | 23,132,840.00 | 33,790,680.00 | |
股份回购 | 38,259,579.62 | 53,496,009.88 | 91,755,589.50 | |
合计 | 95,183,099.62 | 53,496,009.88 | 23,132,840.00 | 125,546,269.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根据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9,600股,使得本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减少22,671,264.00元;未解禁部分限制性股票取得分红款减少库存股216,216.00元;于2022年9月6日公司回购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使得库存股本期减少245,360.00元。
(2)根据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2年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29,642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489,591.08元,交易佣金费用6,418.80元,因此使得本期库存股增加53,496,009.88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45,059.28 | 1,162,827.52 | -22,512.11 | 178,695.79 | 1,006,643.84 | -538,415.44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506,077.78 | 1,004,454.73 | -22,512.11 | 178,695.79 | 848,271.05 | -657,806.73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8,981.50 | 158,372.79 | 158,372.79 | 119,391.2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45,059.28 | 1,162,827.52 | -22,512.11 | 178,695.79 | 1,006,643.84 | -538,415.44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6,202,000.00 | 116,202,000.00 | ||
合计 | 116,202,000.00 | 116,202,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21,031,854.23 | 980,404,989.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21,031,854.23 | 980,404,989.1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04,602,799.49 | 826,736,985.0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64,000.0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0,382,443.06 | 85,646,12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35,252,210.66 | 1,721,031,854.23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76,959,999.87 | 1,246,972,914.59 | 2,390,981,156.38 | 1,164,668,186.52 |
其他业务 | 25,240,719.38 | 437,272.44 | 12,124,733.11 | 691,139.43 |
合计 | 2,502,200,719.25 | 1,247,410,187.03 | 2,403,105,889.49 | 1,165,359,325.9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自产业务-分部 | 代理业务-分部 | 其他业务-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自产瓷介电容器 | 1,293,415,371.70 | 1,293,415,371.70 | ||
自产滤波器 | 21,559,712.75 | 21,559,712.75 | ||
自产其他电子元器件 | 58,046,850.42 | 58,046,850.42 | ||
代理电子元器件 | 1,103,938,065.00 | 1,103,938,065.00 | ||
其他业务收入 | 22,651,892.44 | 22,651,892.4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军用客户 | 1,366,717,341.07 | 22,106,875.95 | 1,388,824,217.02 | |
民用客户 | 6,304,593.80 | 1,103,938,065.00 | 545,016.49 | 1,110,787,675.29 |
合计 | 1,373,021,934.87 | 1,103,938,065.00 | 22,651,892.44 | 2,499,611,892.3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包括本集团向客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收入2,499,611,892.31元,但不包括本集团让渡资产使用权产生的租赁收入2,588,826.94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同履约义务为向客户提供商品或筛选服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载有明确履约义务的合同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本集团对于原预计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采用了简化实务操作,因此本集团未披露分摊至该合同中的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399,825.42 | 9,907,808.35 |
教育费附加 | 4,028,431.29 | 4,287,070.7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685,620.85 | 2,858,047.13 |
房产税 | 3,475,857.89 | 2,846,466.52 |
土地使用税 | 157,771.99 | 173,696.82 |
车船使用税 | 19,605.00 | 18,398.33 |
印花税 | 1,959,746.30 | 1,665,622.80 |
环保税 | 7,088.11 | 330,149.52 |
合计 | 21,733,946.85 | 22,087,260.20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43,730,597.10 | 40,855,106.88 |
股份支付 | 1,616,918.73 | 3,326,917.86 |
业务招待费 | 11,467,801.29 | 7,268,811.37 |
差旅费 | 2,552,860.07 | 2,721,072.22 |
折旧摊销费 | 2,861,180.03 | 2,461,933.74 |
业务宣传费 | 2,377,884.27 | 1,654,498.94 |
车辆使用费 | 568,214.82 | 726,174.28 |
办公费 | 290,241.14 | 326,133.90 |
服务费 | 7,271,351.77 | 7,819,381.94 |
其他 | 3,323,167.69 | 2,599,477.83 |
合计 | 76,060,216.91 | 69,759,508.96 |
其他说明:
为巩固核心业务市场份额,加大新产品拓展力度,公司扩大了销售团队规模,增加了客户走访及业务推广频次,人工费用、业务招待费及业务宣传费随之增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52,187,906.50 | 49,512,803.60 |
股份支付 | 2,432,779.54 | 6,215,010.90 |
专业服务费 | 9,778,063.35 | 7,232,874.30 |
折旧摊销 | 10,950,170.91 | 9,056,603.36 |
物业服务费 | 7,574,765.79 | 6,836,747.55 |
办公费 | 2,825,668.73 | 2,197,289.63 |
劳务费 | 2,611,340.51 | 2,261,480.00 |
业务宣传费 | 432,813.98 | 1,714,796.15 |
维修费 | 2,815,824.79 | 3,450,919.69 |
低值易耗品 | 2,607,166.89 | 2,859,884.36 |
其他 | 8,199,609.98 | 7,785,991.67 |
合计 | 102,416,110.97 | 99,124,401.21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54,332,383.46 | 47,287,858.99 |
直接投入费用 | 33,320,359.80 | 20,317,283.49 |
折旧费用 | 8,889,021.13 | 5,526,123.96 |
外协费用 | 566,037.70 | 7,105,978.99 |
其他费用 | 1,586,614.67 | 402,711.29 |
合计 | 98,694,416.76 | 80,639,956.72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1,003,004.59 | 19,450,823.58 |
利息收入 | -19,855,761.44 | -12,960,048.85 |
利息净支出 | 1,147,243.15 | 6,490,774.73 |
手续费 | 3,763,417.54 | 2,447,233.78 |
其他 | 306,069.95 | 4.25 |
担保费 | -104,350.00 | |
合计 | 5,112,380.64 | 8,938,012.76 |
其他说明:
(1)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为满足备货力度加大而产生的资金需求,增加了银行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2)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银行存款日均余额增加以及现金管理水平提升使得现金管理收益增加所致。
(3)担保费为负主要系公司提前偿还由担保公司担保的银行借款而收到的担保公司退回的担保费。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及附加税退税 | 1,279,533.10 | |
其他政府补助 | 21,155,420.31 | 14,212,817.76 |
合计 | 21,155,420.31 | 15,492,350.86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782,000.00 | 908,82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32,372.57 | 30,391.18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099.05 | |
合计 | 1,049,627.43 | 964,310.23 |
其他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源于公司持有的宏明电子股权产生的现金股利。报告期内,宏明电子宣告分派其2021年度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公司应分派股利1,782,000.00元。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源于公司对联营企业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权益法确认的投资亏损732,372.57元。2021年9月,鸿远成都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800万投资成都四派,认缴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25%,并委派董事一名,对成都四派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3,846.22 | 24,460.2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391.67 | 26,000.00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0,454.55 | -1,539.80 |
合计 | -93,846.22 | 24,460.20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3,904,192.72 | -406,270.8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026,723.78 | -7,464,974.94 |
合计 | -29,930,916.50 | -7,871,245.7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549,515.41 | -1,586,772.73 |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7,086.88 | 27,042.45 |
四、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23,927.56 | 9,730.92 |
合计 | -7,710,529.85 | -1,549,999.36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98.02 | 1,697,454.73 |
合计 | 398.02 | 1,697,454.73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800,000.00 | ||
其他 | 15,528.00 | 47,272.10 | 15,528.00 |
合计 | 15,528.00 | 847,272.10 | 15,528.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6,223.79 | 36,586.56 | 36,223.7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6,223.79 | 36,586.56 | 36,223.7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对外捐赠 | 750,000.00 | 810,634.20 | 750,000.00 |
其他 | 88,006.73 | 224,937.65 | 88,006.73 |
合计 | 874,230.52 | 1,072,158.41 | 874,230.52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1,089,461.45 | 146,781,207.4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2,386.66 | -7,788,324.23 |
合计 | 131,221,848.11 | 138,992,883.2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34,384,910.7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0,157,736.6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2,919.8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8,829.7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67,30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321,525.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754,061.18 |
税率调整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198,565.4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3,245,116.43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的影响 | -5,129,149.41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166,725.48 |
所得税费用 | 131,221,848.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指公司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应收票据的公允价值的变动,详见本节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8,938,540.84 | 14,187,517.59 |
利息收入 | 15,761,433.84 | 12,364,766.70 |
房租收入 | 2,065,054.12 | 2,052,200.17 |
其他 | 711,500.78 | 814,635.31 |
合计 | 37,476,529.58 | 29,419,119.77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95,326,476.98 | 92,991,742.75 |
保证金及押金 | 353,327.38 | 7,574,730.18 |
其他 | 750,000.00 | 806,900.00 |
合计 | 96,429,804.36 | 101,373,372.93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担保费返还 | 155,661.00 | |
合计 | 155,661.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担保费返还系公司提前偿还由担保公司担保的银行借款而收到的担保公司退回的担保费。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股票款 | 53,739,809.88 | 38,259,579.62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6,592,000.00 | |
偿还租赁负债 | 4,490,749.41 | 2,985,475.26 |
合计 | 74,822,559.29 | 41,245,054.88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03,163,062.65 | 826,736,985.0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710,529.85 | 1,549,999.36 |
信用减值损失 | 29,930,916.50 | 7,871,245.7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6,724,760.37 | 29,806,790.1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874,149.98 | 2,914,086.08 |
无形资产摊销 | 2,945,262.99 | 1,448,540.9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23,956.89 | 1,755,994.7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8.02 | -1,697,454.7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223.79 | 36,586.5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3,846.22 | -24,460.2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085,640.19 | 8,249,761.5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49,627.43 | -964,310.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844,175.93 | -9,200,159.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976,562.59 | 1,411,835.0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4,517,177.54 | -201,733,546.1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4,992,971.55 | -413,249,817.8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1,977,185.39 | 258,928,721.14 |
其他 | 8,829,914.30 | 18,940,982.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467,661.24 | 532,781,780.4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84,418,492.36 | 1,095,684,575.8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95,684,575.80 | 826,689,132.4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8,733,916.56 | 268,995,443.3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84,418,492.36 | 1,095,684,575.80 |
其中:库存现金 | 6,740.77 | 9,409.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84,411,751.59 | 1,095,675,166.7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84,418,492.36 | 1,095,684,575.8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549,50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合计 | 16,549,500.00 | / |
其他说明:
公司受限资产为货币资金人民币16,549,500.00元,用于公司通过银行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61,430,000.00元的保证金。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929,321.30 |
其中:美元 | 277,018.25 | 6.9646 | 1,929,321.30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香港设立创思香港公司,主要用于电子元器件的境外采购和销售业务。创思香港公司的主要经营地为香港,主要交易货币为美元,选择美元作为其记账本位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政府支持资金 | 17,859,600.00 | 其他收益 | 17,859,600.00 |
稳岗补贴 | 923,221.22 | 其他收益 | 923,221.22 |
贷款贴息补贴款 | 164,250.00 |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 164,250.00 |
合计 | 18,947,071.22 | 18,947,071.2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鸿安信 | 2022年6月22日 | 0.00 | 100 | 现金购买 | 2022年6月22日 | 工商登记变更完成 | 28,318.62 | -1,000,467.20 |
其他说明:
2022年6月10日,子公司鸿远合肥通过代理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自然人股东程宇、洪来兵签署关于合肥离畅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六安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安信”)的股权转让协议,鸿远合肥以1.00元的现金对价取得鸿安信的全部股权。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为2022年6月22日,该日鸿安信所有资产、负债项目均为0.00元。由于自然人股东并未收取
1.00元的现金对价,因此实际的股权取得成本为0.00元。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30日,公司新设成立元六鸿远(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鸿远合肥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元陆鸿远 | 北京 | 北京 | 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 100 | 设立 | |
鸿远苏州 | 苏州 | 苏州 | 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材料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 | 100 | 设立 | |
鸿远成都 | 成都 | 成都 |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微波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 | 设立 | |
鸿远合肥 | 合肥 | 合肥 |
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100 | 设立 | |||||
鸿远泽通 | 北京 | 北京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100 | 设立 | |
鸿立芯 | 成都 | 成都 |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鸿启兴 | 成都 | 成都 | 电子元器件、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鸿鑫特 | 天津 | 天津 | 电镀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的加工 | 100 | 设立 | |
鸿安信 | 六安 | 六安 | 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创思北京 | 北京 | 北京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100 | 设立 | |
创思香港 | 香港 | 香港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100 | 设立 | |
创思上海 | 上海 | 上海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 1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8日与成都市聚源图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源图兴”)签订了关于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启兴”)之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对鸿启兴进行增资,聚源图兴以经评估的非专利技术作价1,600万元出资,出资额占鸿启兴股权比例的40.00%,集团对鸿启兴的持股比例由100.00%下降至60.00%。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16,000,000.00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6,0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950,100.51 |
差额 | 13,049,899.49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950,100.51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298,018.61 | 8,030,391.1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32,372.57 | 30,391.18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综合收益总额 | -732,372.57 | 30,391.18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节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市场风险对本集团而言,主要为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融资(详见本节七、6)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该等金融工具的利率风险敞口。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其公允价值,并且所有利率套期预计都是高度有效的;
?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利率变动 | 2022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应收款项融资 | 增加50基点 | -125,021.56 | -252,827.31 | ||
减少50基点 | 125,021.56 | 252,827.31 |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其中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大中型商业银行,预期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公司制定了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等评估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另外,公司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集团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确保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56.25%(2021年末:54.33%);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6.33%(2021年末:96.53%)。
3、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3,267,911.7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906,575,866.73元)。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1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566,272,675.80 | 571,707,663.24 | 571,707,663.24 | ||
应付票据 | 381,533,768.30 | 381,533,768.30 | 381,533,768.30 | ||
应付账款 | 201,993,007.06 | 201,993,007.06 | 201,993,007.06 | ||
其他应付款 | 34,931,945.42 | 34,931,945.42 | 34,931,945.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40,006.34 | 3,342,429.12 | 3,342,429.12 | ||
租赁负债 | 3,944,594.64 | 3,825,865.68 | 213,929.10 | 4,039,794.78 | |
合计 | 1,191,815,997.56 | 1,193,508,813.14 | 3,825,865.68 | 213,929.10 | 1,197,548,607.92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3,988.70 | 214,482,250.00 | 214,646,238.7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3,988.70 | 214,482,250.00 | 214,646,238.7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63,988.70 | 57,960,000.00 | 58,123,988.7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89,022,250.00 | 89,022,250.00 | ||
(4)基金投资 | 67,500,000.00 | 67,500,00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93,886,344.87 | 93,886,344.8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63,988.70 | 93,886,344.87 | 214,482,250.00 | 308,532,583.57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权益工具投资 | 163,988.70 | 市场法 | 交易日收盘价 |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应收款项融资 | 93,886,344.87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贴现率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衍生金融资产 | 89,022,250.00 | 收益法 | 利率 |
基金投资 | 67,500,000.00 | 净资产法 | 基金净值 |
权益性工具投资 | 57,960,000.00 | 市盈率估值法 | 市盈率和净利润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等,且该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郑红 | 其他 |
耿燕枫 | 其他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 其他 |
其他说明
(1)郑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2)耿燕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郑红配偶。
(3)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通过子公司鸿远成都投资的联营企业。
(4)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女儿郑小丹投资的企业。
(5)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独立董事古群持股及担任监事的企业。
(6)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为公司独立董事古群担任秘书长的组织。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9,314.15 | 0.00 | ||
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8,500.00 | 50,000.00 | 否 | 0.00 |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 接受服务 | 18,000.00 | 300,000.00 | 否 | 4,040.00 |
合计 | 205,814.15 | 350,000.00 | 4,04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03.98 |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42,898.95 | |
合计 | 44,002.9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房屋租赁 | 25,412.8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郑红 | 20,000,000.00 | 2022-1-4 | 2022-12-1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2-1-4 | 2023-1-3 | 否 |
郑红 | 3,000,000.00 | 2022-1-5 | 2022-11-23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2-1-5 | 2023-1-4 | 否 |
郑红、耿燕枫 | 898,830.36 | 2022-1-7 | 2023-1-6 | 否 |
郑红 | 11,087,390.00 | 2022-1-13 | 2023-1-10 | 否 |
郑红、耿燕枫 | 690,570.00 | 2022-1-13 | 2023-1-13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0,140,000.00 | 2022-1-19 | 2023-1-19 | 否 |
郑红 | 2,000,000.00 | 2022-1-21 | 2023-1-20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2-1-25 | 2023-1-25 | 否 |
郑红 | 7,859,000.00 | 2022-1-28 | 2022-7-24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1,400,000.00 | 2022-1-28 | 2023-1-28 | 否 |
郑红、耿燕枫 | 940,352.12 | 2022-2-10 | 2023-2-10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2-2-11 | 2023-2-11 | 否 |
郑红 | 1,580,000.00 | 2022-2-14 | 2022-11-23 | 是 |
郑红 | 3,980,000.00 | 2022-2-18 | 2023-2-16 | 否 |
郑红 | 8,000,000.00 | 2022-2-22 | 2023-2-22 | 否 |
郑红、耿燕枫 | 764,300.00 | 2022-2-22 | 2023-2-22 | 否 |
郑红 | 1,294,810.00 | 2022-2-24 | 2023-2-23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2-2-24 | 2023-2-24 | 否 |
郑红 | 4,890,000.00 | 2022-2-28 | 2022-8-24 | 是 |
郑红 | 2,210,000.00 | 2022-2-28 | 2022-11-23 | 是 |
郑红 | 5,270,000.00 | 2022-3-3 | 2023-3-2 | 否 |
郑红、耿燕枫 | 2,003,328.32 | 2022-3-3 | 2023-3-3 | 否 |
郑红 | 6,030,000.00 | 2022-3-4 | 2022-9-21 | 是 |
郑红、耿燕枫 | 9,000,000.00 | 2022-3-4 | 2023-3-4 | 否 |
郑红 | 11,090,000.00 | 2022-3-9 | 2023-3-9 | 否 |
郑红 | 1,233,400.00 | 2022-3-11 | 2022-9-21 | 是 |
郑红 | 5,000,000.00 | 2022-3-11 | 2023-3-10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2-3-15 | 2023-3-15 | 否 |
郑红 | 7,840,000.00 | 2022-3-16 | 2023-2-16 | 否 |
郑红 | 10,600,000.00 | 2022-3-22 | 2023-3-22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 | 2022-3-24 | 2023-3-4 | 否 |
郑红、耿燕枫 | 2,449,080.00 | 2022-3-31 | 2023-3-31 | 否 |
郑红 | 5,000,000.00 | 2022-4-7 | 2023-4-7 | 否 |
郑红、耿燕枫 | 2,300,000.00 | 2022-4-11 | 2023-4-11 | 否 |
郑红、耿燕枫 | 5,000,000.00 | 2022-4-12 | 2023-4-12 | 否 |
郑红 | 6,688,940.00 | 2022-4-13 | 2022-10-13 | 是 |
郑红 | 2,532,075.00 | 2022-4-14 | 2023-4-14 | 否 |
郑红、耿燕枫 | 661,895.00 | 2022-4-15 | 2023-4-14 | 否 |
郑红 | 1,000,000.00 | 2022-4-18 | 2022-7-20 | 是 |
郑红 | 12,000,000.00 | 2022-4-19 | 2023-4-18 | 否 |
郑红 | 4,000,000.00 | 2022-4-21 | 2022-11-23 | 是 |
郑红 | 14,200,000.00 | 2022-4-22 | 2023-4-22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2-4-26 | 2023-3-20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2-4-28 | 2023-4-28 | 否 |
郑红 | 11,246,824.18 | 2022-4-29 | 2022-10-26 | 是 |
郑红 | 9,800,000.00 | 2022-5-9 | 2023-2-15 | 否 |
郑红 | 2,113,010.00 | 2022-5-10 | 2023-5-10 | 否 |
郑红 | 12,750,000.00 | 2022-5-11 | 2023-2-15 | 否 |
郑红 | 7,200,000.00 | 2022-5-17 | 2023-2-15 | 否 |
郑红 | 3,743,000.00 | 2022-5-19 | 2022-11-19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643,000.00 | 2022-5-19 | 2023-5-19 | 否 |
郑红 | 14,000,000.00 | 2022-5-20 | 2023-5-20 | 否 |
郑红 | 7,000,000.00 | 2022-5-24 | 2023-5-24 | 否 |
郑红 | 5,000,000.00 | 2022-5-26 | 2023-5-26 | 否 |
郑红 | 5,000,000.00 | 2022-5-27 | 2023-5-26 | 否 |
郑红 | 15,000,000.00 | 2022-5-27 | 2023-5-27 | 否 |
郑红 | 14,500,000.00 | 2022-5-31 | 2023-5-31 | 否 |
郑红 | 5,000,000.00 | 2022-6-9 | 2023-6-8 | 否 |
郑红 | 19,500,000.00 | 2022-6-9 | 2023-6-9 | 否 |
郑红 | 990,000.00 | 2022-6-13 | 2023-6-13 | 否 |
郑红、耿燕枫 | 4,000,000.00 | 2022-6-13 | 2023-6-13 | 否 |
郑红 | 15,000,000.00 | 2022-6-14 | 2023-6-14 | 否 |
郑红 | 10,700,000.00 | 2022-6-15 | 2023-6-15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3,000,000.00 | 2022-6-15 | 2023-6-15 | 否 |
郑红 | 6,000,000.00 | 2022-6-23 | 2023-6-23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2-6-27 | 2023-6-27 | 否 |
郑红 | 13,400,000.00 | 2022-6-28 | 2022-12-28 | 是 |
郑红 | 6,000,000.00 | 2022-6-28 | 2023-6-28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885,309.50 | 2022-7-1 | 2023-6-30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2-7-7 | 2023-7-6 | 否 |
郑红 | 7,000,000.00 | 2022-7-14 | 2023-7-14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1,302,000.00 | 2022-7-14 | 2023-7-14 | 否 |
郑红 | 38,000,000.00 | 2022-7-18 | 2023-7-18 | 否 |
郑红 | 2,000,000.00 | 2022-7-19 | 2023-7-19 | 否 |
郑红、耿燕枫 | 50,000,000.00 | 2022-7-29 | 2023-7-28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272,000.00 | 2022-8-9 | 2023-8-9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2-8-15 | 2023-8-15 | 否 |
郑红、耿燕枫 | 25,000,000.00 | 2022-8-29 | 2023-8-29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2-9-1 | 2023-9-1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2-9-15 | 2023-9-15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2-9-16 | 2023-9-15 | 否 |
郑红 | 5,000,000.00 | 2022-9-22 | 2023-9-22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6,000,000.00 | 2022-9-23 | 2023-9-22 | 否 |
郑红 | 10,010,000.00 | 2022-9-26 | 2023-9-25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2-9-26 | 2023-9-26 | 否 |
郑红 | 5,000,000.00 | 2022-9-27 | 2023-3-27 | 否 |
郑红 | 13,000,000.00 | 2022-10-11 | 2023-10-11 | 否 |
郑红 | 7,000,000.00 | 2022-10-12 | 2023-4-12 | 否 |
郑红 | 19,000,000.00 | 2022-10-13 | 2023-10-13 | 否 |
郑红 | 7,000,000.00 | 2022-10-18 | 2023-4-18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6,900,000.00 | 2022-10-25 | 2023-7-21 | 否 |
郑红 | 8,000,000.00 | 2022-12-8 | 2023-12-8 | 否 |
郑红 | 1,000,000.00 | 2022-12-15 | 2023-12-11 | 否 |
郑红、耿燕枫 | 17,000,000.00 | 2022-12-15 | 2023-12-14 | 否 |
郑红 | 9,000,000.00 | 2022-12-16 | 2023-12-11 | 否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2-12-23 | 2023-12-23 | 否 |
郑红 | 4,000,000.00 | 2022-12-28 | 2023-12-27 | 否 |
上年同期发生的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详情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郑红、耿燕枫 | 5,000,000.00 | 2021-1-4 | 2022-1-4 | 是 |
郑红 | 6,345,168.10 | 2021-1-4 | 2021-7-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5,000,000.00 | 2021-1-13 | 2022-1-13 | 是 |
郑红 | 5,000,000.00 | 2021-1-13 | 2021-4-1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1-1-14 | 2022-1-14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1-1-15 | 2021-7-1 | 是 |
郑红 | 15,000,000.00 | 2021-2-5 | 2021-8-2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5,000,000.00 | 2021-2-22 | 2021-4-1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1-2-22 | 2021-9-3 | 是 |
郑红 | 15,000,000.00 | 2021-3-4 | 2021-9-27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1-3-11 | 2022-3-11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1-3-19 | 2021-10-8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1-3-26 | 2022-3-26 | 是 |
郑红、耿燕枫 | 552,545.00 | 2021-3-29 | 2021-5-28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5,000,000.00 | 2021-3-31 | 2022-3-31 | 是 |
郑红 | 15,000,000.00 | 2021-4-6 | 2021-10-27 | 是 |
郑红、耿燕枫 | 9,000,000.00 | 2021-4-12 | 2022-4-12 | 是 |
郑红 | 15,000,000.00 | 2021-4-16 | 2022-4-16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5,000,000.00 | 2021-4-22 | 2021-11-12 | 是 |
郑红、耿燕枫 | 6,000,000.00 | 2021-4-28 | 2022-4-27 | 是 |
郑红、耿燕枫 | 8,000,000.00 | 2021-5-13 | 2022-5-1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5,000,000.00 | 2021-5-13 | 2021-11-29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5,000,000.00 | 2021-5-19 | 2022-5-19 | 是 |
郑红 | 592,974.58 | 2021-5-20 | 2021-11-18 | 是 |
郑红 | 500,000.00 | 2021-5-20 | 2022-5-20 | 是 |
郑红 | 695,648.62 | 2021-5-20 | 2021-11-18 | 是 |
郑红 | 535,930.00 | 2021-5-26 | 2022-5-25 | 是 |
郑红、耿燕枫 | 818,100.00 | 2021-5-26 | 2022-5-24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1-5-27 | 2022-5-27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507,750.00 | 2021-5-27 | 2022-2-25 | 是 |
郑红、耿燕枫 | 6,000,000.00 | 2021-5-28 | 2021-12-10 | 是 |
郑红 | 15,000,000.00 | 2021-6-8 | 2022-2-8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813,870.40 | 2021-6-8 | 2022-6-8 | 是 |
郑红 | 5,160,000.00 | 2021-6-11 | 2022-6-11 | 是 |
郑红 | 3,000,000.00 | 2021-6-11 | 2022-1-7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2,000,000.00 | 2021-6-16 | 2022-6-15 | 是 |
郑红、耿燕枫 | 854,400.00 | 2021-6-17 | 2022-6-16 | 是 |
郑红 | 3,000,000.00 | 2021-6-28 | 2022-1-26 | 是 |
郑红 | 13,500,000.00 | 2021-6-28 | 2022-2-22 | 是 |
郑红、耿燕枫 | 9,000,000.00 | 2021-6-29 | 2022-6-29 | 是 |
郑红 | 5,000,000.00 | 2021-6-29 | 2022-5-27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1-7-1 | 2022-7-1 | 是 |
郑红、耿燕枫 | 212,304.00 | 2021-7-2 | 2022-1-6 | 是 |
郑红 | 6,000,000.00 | 2021-7-9 | 2022-3-18 | 是 |
郑红 | 11,179,516.35 | 2021-7-9 | 2022-7-8 | 是 |
郑红 | 15,000,000.00 | 2021-7-13 | 2022-7-1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838,470.00 | 2021-7-14 | 2022-7-14 | 是 |
郑红、耿燕枫 | 9,000,000.00 | 2021-7-16 | 2022-7-15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3,650.00 | 2021-7-21 | 2022-7-20 | 是 |
郑红 | 3,000,000.00 | 2021-7-26 | 2022-4-7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19,380.00 | 2021-7-27 | 2022-7-27 | 是 |
郑红 | 8,630,194.00 | 2021-7-27 | 2022-7-27 | 是 |
郑红、耿燕枫 | 441,875.51 | 2021-7-29 | 2022-7-29 | 是 |
郑红 | 12,000,000.00 | 2021-7-30 | 2022-7-29 | 是 |
郑红、耿燕枫 | 38,000,000.00 | 2021-8-3 | 2022-8-2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4,834.40 | 2021-8-5 | 2022-2-10 | 是 |
郑红 | 15,500,000.00 | 2021-8-11 | 2022-8-9 | 是 |
郑红 | 2,297,597.18 | 2021-8-12 | 2022-2-10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94,950.00 | 2021-8-19 | 2022-7-26 | 是 |
郑红 | 14,600,000.00 | 2021-8-20 | 2022-8-18 | 是 |
郑红 | 10,000,000.00 | 2021-8-26 | 2022-8-25 | 是 |
郑红 | 8,060,988.80 | 2021-8-30 | 2022-7-25 | 是 |
郑红 | 3,000,000.00 | 2021-8-31 | 2022-7-29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454,210.00 | 2021-9-1 | 2022-9-1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2,000,000.00 | 2021-9-6 | 2022-9-6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17,850.00 | 2021-9-9 | 2022-9-9 | 是 |
郑红、耿燕枫 | 25,000,000.00 | 2021-9-13 | 2022-9-13 | 是 |
郑红 | 3,910,000.00 | 2021-9-14 | 2022-3-14 | 是 |
郑红、耿燕枫 | 3,055,450.00 | 2021-9-14 | 2022-9-14 | 是 |
郑红 | 9,800,000.00 | 2021-9-15 | 2022-9-15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7,000,000.00 | 2021-9-23 | 2022-9-2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579,290.00 | 2021-9-28 | 2022-2-28 | 是 |
郑红 | 3,000,000.00 | 2021-9-28 | 2022-3-28 | 是 |
郑红 | 6,144,899.43 | 2021-9-28 | 2022-3-28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 | 2021-9-29 | 2022-9-29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00 | 2021-9-30 | 2022-8-9 | 是 |
郑红 | 6,032,000.00 | 2021-10-14 | 2022-4-1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1,000,000.00 | 2021-10-14 | 2022-10-14 | 是 |
郑红 | 3,000,000.00 | 2021-10-14 | 2022-10-14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00,000.00 | 2021-10-20 | 2022-10-20 | 是 |
郑红 | 26,000,000.00 | 2021-10-22 | 2022-10-22 | 是 |
郑红、耿燕枫 | 9,900,000.00 | 2021-10-25 | 2022-10-25 | 是 |
郑红、耿燕枫 | 2,645,802.94 | 2021-11-9 | 2022-11-9 | 是 |
郑红 | 16,700,000.00 | 2021-11-10 | 2022-11-9 | 是 |
郑红、耿燕枫 | 1,689,509.60 | 2021-11-11 | 2022-10-11 | 是 |
郑红 | 6,086,044.67 | 2021-11-16 | 2022-5-15 | 是 |
郑红 | 13,000,000.00 | 2021-11-19 | 2022-11-19 | 是 |
郑红、耿燕枫 | 2,004,909.49 | 2021-11-29 | 2022-4-29 | 是 |
郑红、耿燕枫 | 7,800,000.00 | 2021-12-13 | 2022-12-1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4,000,000.00 | 2021-12-23 | 2022-12-23 | 是 |
郑红、耿燕枫 | 5,000,000.00 | 2021-12-24 | 2022-12-24 | 是 |
郑红、耿燕枫 | 2,000,000.00 | 2021-12-30 | 2022-12-30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截止本报告期末,郑红及耿燕枫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75,270.80万
元及26,425.07万元。
2. 本报告期内,郑红及耿燕枫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分别为人民币87,381.09万元及32,738.98万元(上年同期最高额担保分别为:57,178.89万元及30,315.17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224,328.87 | 9,757,525.01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股份支付 | 964,454.11 | 2,041,055.0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成都四派科技有限公司 | 232.50 | 6.9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69,60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34元/股,限售剩余期限为两期,限售比例均为30%,相应的合同剩余期限分别为6个月和18个月。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票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激励对象人数变动及公司业绩预测,对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第二个限售期约定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未达到解锁条件。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7,770,896.9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8,829,914.30 |
其他说明
公司2021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数量为928,000股,每股公允价值为53.83元,本报告期内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失效4,000股。限售期为3年,每年度相应的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自2021年6月起开始摊销,2021年应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8,940,982.62元,2022年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为8,829,914.30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3,522,925.93 | 30,809,471.84 |
—大额发包合同 | 7,432,756.93 | 3,563,324.99 |
合计 | 20,955,682.86 | 34,372,796.83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85,705,058.0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该预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两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自产业务分部和代理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性质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自产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波模块、微控制器及微处理器等,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以及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医疗电子等民用高端领域;代理业务主要产品为多种系列的电子元器件,面向工业类及消费类民用市场。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但分部报告利润表包括各分部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未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及其他费用及支出的分摊;分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仅含用于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明确用途的保证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以及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利息)、租赁负债和递延收益。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自产业务 | 代理业务 | 未分摊金额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373,021,934.87 | 1,103,938,065.00 | 25,240,719.38 | 2,502,200,719.25 | |
营业成本 | 262,050,809.97 | 984,922,104.62 | 437,272.44 | 1,247,410,187.03 | |
资产总额 | 2,260,709,763.41 | 735,076,616.45 | 2,346,138,001.21 | 5,341,924,381.07 | |
负债总额 | 118,256,954.22 | 484,392,688.02 | 722,047,140.99 | 1,324,696,783.23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231,042,761.77 |
1至2年 | 109,088,960.27 |
2至3年 | 10,594,898.25 |
3至4年 | 3,250,323.24 |
4年以上 | 6,804,003.25 |
合计 | 1,360,780,946.7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60,780,946.78 | 100.00 | 50,995,100.22 | 3.75 | 1,309,785,846.56 | 1,020,660,028.09 | 100.00 | 38,811,236.57 | 3.80 | 981,848,791.5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114,340,165.89 | 81.89 | 50,995,100.22 | 4.58 | 1,063,345,065.67 | 901,054,447.28 | 88.28 | 38,811,236.57 | 4.31 | 862,243,210.71 |
关联方组合 | 246,440,780.89 | 18.11 | 246,440,780.89 | 119,605,580.81 | 11.72 | 119,605,580.81 | ||||
合计 | 1,360,780,946.78 | / | 50,995,100.22 | / | 1,309,785,846.56 | 1,020,660,028.09 | / | 38,811,236.57 | / | 981,848,791.5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84,601,980.88 | 29,538,059.67 | 3.00 |
1-2年 | 109,088,960.27 | 10,908,896.03 | 10.00 |
2-3年 | 10,594,898.25 | 2,118,979.65 | 20.00 |
3-4年 | 3,250,323.24 | 1,625,161.62 | 50.00 |
4年以上 | 6,804,003.25 | 6,804,003.25 | 100.00 |
合计 | 1,114,340,165.89 | 50,995,100.22 | 4.5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38,811,236.57 | 12,940,602.34 | 756,738.69 | 50,995,100.22 | ||
合计 | 38,811,236.57 | 12,940,602.34 | 756,738.69 | 50,995,100.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56,738.6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51,904,570.92 | 18.51 | 9,273,239.72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183,470,269.62 | 13.48 | 8,617,182.92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170,195,551.00 | 12.51 | 6,077,236.75 |
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1,634,347.53 | 6.73 | 0.00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7,562,031.82 | 6.43 | 2,626,860.95 |
合计 | 784,766,770.89 | 57.66 | 26,594,520.3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0,266.45 | 256,615.95 |
合计 | 90,266.45 | 256,615.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0.00 |
1至2年 | 0.00 |
2至3年 | 15,000.00 |
3至4年 | 19,100.00 |
4年以上 | 56,166.45 |
合计 | 90,266.4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90,266.45 | 256,615.95 |
合计 | 90,266.45 | 256,615.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保证金、备用金及其他组合主要为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保证金、租房押金以及员工备用金等,公司认为其信用风险较低且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因此公司未对该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41,366.45 | 4年以上 | 45.83 | |
第二名 | 押金 | 7,000.00 | 2至3年 | 7.75 | |
第三名 | 押金 | 5,200.00 | 2至3年 | 5.76 | |
第四名 | 押金 | 4,600.00 | 4年以上 | 5.10 | |
第五名 | 押金 | 4,200.00 | 3至4年 | 4.65 | |
合计 | / | 62,366.45 | / | 69.0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83,325,507.31 | 483,325,507.31 | 424,439,614.62 | 424,439,614.62 | ||
合计 | 483,325,507.31 | 483,325,507.31 | 424,439,614.62 | 424,439,614.6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元陆鸿远 | 101,912,759.40 | 860,831.53 | 102,773,590.93 | |||
创思北京 | 81,006,421.62 | 400,136.33 | 81,406,557.95 | |||
鸿远苏州 | 170,785,654.10 | 2,232,862.98 | 173,018,517.08 | |||
鸿远泽通 | 20,326,568.62 | 154,312.65 | 20,480,881.27 | |||
鸿远成都 | 50,000,000.00 | 20,044,858.35 | 70,044,858.35 | |||
鸿立芯 | 408,210.88 | 192,890.85 | 601,101.73 | |||
鸿远合肥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合计 | 424,439,614.62 | 58,885,892.69 | 483,325,507.31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鸿远苏州、鸿远成都及鸿远合肥分别注资人民币1,200,000元,20,000,000元及35,000,000元。
除上述变动外,对子公司投资本期增加包含公司作为结算企业、子公司作为接受服务企业,公司按照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计量原则增加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
公司2021年实施了上市后的第一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以定向增发的形式向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99人累计授予92.80万股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61.34元,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为115.17元,自2021年6月起开始摊销股份支付费用。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06,247,589.57 | 813,391,216.37 | 1,971,604,493.15 | 854,024,859.15 |
其他业务 | 25,197,780.81 | 437,272.39 | 11,964,308.56 | 635,684.39 |
合计 | 1,931,445,370.38 | 813,828,488.76 | 1,983,568,801.71 | 854,660,543.5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自产业务-分部 | 代理业务-分部 | 其他业务-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自产电容器 | 1,345,589,553.64 | 1,345,589,553.64 | ||
自产滤波器 | 21,557,942.84 | 21,557,942.84 | ||
自产其他电子元器件 | 3,431,111.46 | 3,431,111.46 | ||
代理电子元器件 | 535,668,981.63 | 535,668,981.63 | ||
其他 | 22,641,706.16 | 22,641,706.1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军用客户 | 1,312,305,753.98 | 22,103,460.86 | 1,334,409,214.84 | |
民用客户 | 58,272,853.96 | 535,668,981.63 | 538,245.30 | 594,480,080.89 |
合计 | 1,370,578,607.94 | 535,668,981.63 | 22,641,706.16 | 1,928,889,295.7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包括本集团向客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收入1,928,889,295.73元,但不包括本集团让渡资产使用权产生的租赁收入2,556,074.65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同履约义务为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载有明确履约义务的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对于原预计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采用了简化实务操作,因此本集团未披露分摊至该合同中的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386,838.0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782,000.00 | 908,820.00 |
合计 | 1,782,000.00 | 11,295,658.02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825.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889,647.0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079,143.2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22,478.73 | 主要为公益性捐赠支出 |
小计 | 24,110,485.8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93,425.42 | |
合计 | 20,717,060.4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98 | 3.48 | 3.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42 | 3.39 | 3.3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郑红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