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 年6月30日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5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参会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七、会议登记方式及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详见公司 2020 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股东(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七)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谢绝参会。
2.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3.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律师共同进行计票和监票。
4. 股东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与计票人员。未填、错填、多填、未署名、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该项表决有效投票总数之内。
5. 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6. 特别提醒: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公司为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要求,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可以通过视频或其他在线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拟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的股东(股东代表)自备口罩,做好防疫措施,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的股东(股东代表)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3,400.00元(含税),转增66,136,000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231,476,000股,该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已于2020年6月3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为231,476,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3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47.6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53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534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147.6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147.6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公司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