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胡建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沈朝晖先生、刘宝升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