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19-012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8号文)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104,198,55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60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2,250,688,809.60元,扣减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20,403,409.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2,130,285,400.00元。实际到账金额计人民币2,160,661,257.22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30,375,857.22元(其中,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2,518,414.65元,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7,857,442.57元)。前述资金已于2018年5月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8)第0019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70,256,418.68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公司名称 | 开户账号 | 资金到账时间 | 2018年5月2日初始存放金额 | 2018年12月31日存放余额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本公司 | 15062018041800 | 2018年5月2日 | 564,000,000.00 | 5,111,498.8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 本公司 | 510902041010802 | 200,000,000.00 | 110,454.99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 本公司 | 322000611018018030891 | 669,461,457.22 | 6,378,894.97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公司名称 | 开户账号 | 资金到账时间 | 2018年5月2日初始存放金额 | 2018年12月31日存放余额 |
河埒口支行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 本公司 | 98460078801700000461 | 727,199,800.00 | 9,012,841.3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 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98460078801200000493 | 不适用 | 0.00 | 34,100,465.7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 | 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93177419 | 0.00 | 15,539,004.4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 510902047310103 | 0.00 | 3,258.37 | |
合计 | 2,160,661,257.22 | 70,256,418.68 |
注:期末余额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31,155,240.2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1506201804180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5109020410108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人民币账户(账号为322000611018018030891)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账号为98460078801700000461)。
本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子公司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药明”)、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药明”)和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药明”,苏州药明、天津药明和上海药明合称“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8-00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8-004)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18-009)。
鉴于上述情况,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子公司和子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8-01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18年1-12月,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0,083.25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251.84万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8)第E00234号)。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8-00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251.84万元已实施完成。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截至2018年4月30日止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置换金额 |
1 |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 2,487.84 | 2,487.84 |
2 |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 | 7,595.41 | 7,595.41 |
3 |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91#、93#)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30,083.25 | 30,083.25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8-00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18-020)、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8-040)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18-04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790.00万元。本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2,942.0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 委托方 | 受托方 | 委托理财产品 | 金额(万元) |
1 | 本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保本型) | 38,890 |
2 | 本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17,900 |
3 | 天津药明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 | 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21,000 |
4 | 苏州药明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型) | 17,000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5,068.8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114,409.61 | |||||||||
募集资金净额 | 213,028.5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 114,409.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1)-(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4)=(2)/(1) | 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72,719.98 | 72,719.98 | 72,719.98 | 14,006.44 | 14,006.44 | 58,713.54 | 19.26% | 2020年12月31日 | 注1 | 不适用 | 否 |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 | 否 | 56,400.00 | 56,400.00 | 56,400.00 | 16,494.61 | 16,494.61 | 39,905.39 | 29.25% | 2020年12月31日 | 注1 | 不适用 | 否 |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91#、93#)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100.00% | 于2018年5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注2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3,908.56 | 63,908.56 | 63,908.56 | 63,908.56 | 63,908.56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注3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13,028.54 | 213,028.54 | 213,028.54 | 114,409.61 | 114,409.61 | 98,618.93 | 53.7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募投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1,815.64万元(其中94,79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7,025.64万元存放于监管银行),其中3,115.52万元为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81.18万元为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工,故相关项目款项尚未支付。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和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注2: 该项目于2018年5月31日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启动试运行,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试运行时间较短,产能未完全利用,实现的效益无法与预期效益
进行对比。注3: 该项目与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