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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08

作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建平先生、陈芳女士、胡玉彪先生、余晓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经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俞乐平女士、潘惠强先生、潘增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俞乐平 潘惠强 潘增祥

2021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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