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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杭州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9月6日(星期一)14:00网络投票:2021年9月6日(星期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主持人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建平先生

四、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 会议流程

(一) 会议开始

1、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 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二) 宣读议案

1、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三) 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 会议主持人宣布监票人名单(其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大会以鼓掌

方式通过监票人)

4、 股东投票表决

5、 监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6、 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四) 会议决议

1、 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决议

2、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 会议主持人宣布闭会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年9月6日下午 14:00 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

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目 录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施若熙、李文硕、陈雪丹和贺高峰4名离职或即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万股。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周荣正、高媛、王轩、张晓鸣、王叶轩、杨呈杰、杨耀文和杜伟明8名离职或即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10万股。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7,018,900元减少至246,722,900元,总股本将由247,018,900股减少至246,722,90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701.89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72.29万元。
2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701.8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672.2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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