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0-120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12月11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96.70万股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0年11月4日。
2、授予数量:396.70万股。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89人,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4、授予价格: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0.57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告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定比2019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定比2019年,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定比2019年,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当期限制性股票才能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额度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限制性股票分配类别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89人) | 396.70 | 92.97% | 1.63% |
预留部分 | 30.00 | 7.03% | 0.12% |
合计 | 426.70 | 100.00% | 1.75% |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1日出具中汇会验[2020]653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11月10日,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81,601,19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967,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7,634,190.00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0年12月11日,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396.70万股,其中30%于限售期满且 2020年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后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剩余30%于限售期满且2021年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后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剩余40%于限售期满且2022年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后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44,026,000股增加至247,993,000股。授予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建平、陈芳、胡玉彪合计持股变动
如下:
授予前 | 授予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实际控制人 | 76,572,100 | 31.38% | 76,572,100 | 30.88% |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30.88%,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授予前数量 | 变动数量 | 授予后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59,200 | 3,967,000 | 6,926,2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1,066,800 | 0 | 241,066,800 |
总计 | 244,026,000 | 3,967,000 | 247,993,000 |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登记完成的396.7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3,530.63万元,则2020年至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0年 (万元) | 2021年 (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396.70 | 3,530.63 | 352.24 | 2,051.72 | 814.90 | 311.77 |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0]6535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