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首次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高级管理人员 | |||||
1 | 张济亮 | 董事会秘书 | 9.00 | 2.18% | 0.04% |
2 | 伍晓君 | 财务总监 | 10.00 | 2.42% | 0.04% |
二、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79人) | 328.200 | 79.55% | 1.34% | ||
首次授予合计(81人) | 347.200 | 84.15% | 1.42% | ||
预留部分 | 65.375 | 15.85% | 0.27% | ||
合计 | 412.575 | 100.00% | 1.69% |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