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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远通信: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通信”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移远通信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07,714股,发行价格为221.2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3,466,336.80元,扣除发行费用2,610,195.96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0,856,140.8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F1014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移远通信《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全球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85,270.02 81,008.99 常州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0,711.64 10,711.64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 智能车联网产业化项目 14,364.99 14,364.99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合计

110,346.65 106,085.61 -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6,085.61万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事项已履行的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移远通信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移远通信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招商证券提请移远通信注意: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应具有很高的安

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投资的理财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此前提下,招商证券同意移远通信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华伟 刘旺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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