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9年10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李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如获通过,则上述非独立董事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小强先生、卢利平先生、苏祖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如获通过,则上述独立董事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75)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