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9年8月13日,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及第二届第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期限一年。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商业汇票承兑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抵押担保物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授权柯云峰先生办理上述授信手续。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作为关联方拟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此事项,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