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092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